2018年7月,《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规定》修订印发,这是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多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经验的科学总结。《规定》覆盖了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的全过程和各环节,从制度层面对新时代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和主要内容进行了全面完善。如何选拔、如何管理、如何培养、如何激励和保护企业家精神,在《规定》中都能找到答案。
当前,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中央企业改革发展面临滚石上山、爬坡过坎的巨大压力,更需要加大正向激励,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发挥企业家作用,充分调动中央企业领导人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规定》坚持了实事求是的精神,从实际出发,明确了一些具体要求。而且对央企领导人员的激励提出了综合激励的导向。具体而言一是发挥正确用人导向的激励作用。对干部最大的激励是正确用人导向,用好一个人能激励一大片。《规定》提出,对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业绩突出的中央企业领导人员,应当及时提拔重用,激励中央企业领导人员讲担当、重担当。二是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规定》从目的正当、禁止排除、程序合规、行为合法、结果合理等五个维度明确可以容错的基本条件,引导中央企业领导人员争当改革的促进派、实干家,专心致志为党和人民干事创业、建功立业。三是完善薪酬分配和激励机制。《规定》提出坚持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相结合、短期激励与任期激励相结合,激发企业领导人员创新活力和创业动力。实行与中央企业领导人员选任方式相匹配、与企业功能性质相适应、与经营业绩相挂钩的差异化薪酬分配办法。对职业经理人实行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可以采取多种方式探索完善中长期激励机制。四是加大表彰宣传力度。《规定》提出,对在企业改革发展、党的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以及在完成重大专项和重大改革任务、处置突发事件等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中央企业领导人员,及时予以表彰。大力宣传优秀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的先进事迹和突出贡献,营造尊重企业家价值、鼓励企业家创新、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浓厚氛围。
此次提出的综合激励导向不禁让人拍案叫好。依照《规定》的要求,合格的央企领导人都应当是经过多年的努力奋斗,人到中年,经验、知识都达到了一定的高度,属于不可多得的人才。企业家才能被看作是不亚于土地、资本的重要稀缺资源。央企要想吸引优秀的管理人才,防止人才流失就必须为其提供合理的薪酬。优秀的人才往往并不是单纯为了金钱工作,精神激励和薪酬激励结合才是最佳激励。这次《规定》中提出的用人导向、加大宣传力度、容错机制都是很好的精神激励。
杨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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