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来,全市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检察职能,服务发展大局,精准发力,苦干实干,为深入实施工业强市战略,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进老工业城市全面振兴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紧贴中心,奏响服务强音。制定服务工业强市建设16条意见,助推工业强市建设。严厉打击破坏文物古迹犯罪,促进文化名城建设加力提速。坚持“刑责治污”,针对行政区域交界地带环境监管缺位、跨区域环境污染严重的难题,积极开展跨区域环境污染治理专项检察监督工作,与环保部门建立跨区域环境污染治理联动工作机制,共同推动边界地区环境持续改善。坚持检察跟着民意走、工作围着民生干。专项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和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完善民生检察服务热线、民生检察联系点、派驻基层检察室、检察服务大厅“四位一体”检民联络便捷机制,方便群众表达诉求、监督司法办案。
维护公平,筑牢公信基石。始终坚持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始终坚持把保稳定、促和谐的重大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全力以赴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全市检察机关充分履行批捕、起诉职责,共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9279人、起诉21086人,震慑了犯罪,伸张了正义。四年来,全市检察机关聚焦法律监督主业,健全检察监督体系,共提出抗诉234件,保证了法律的正确实施。
查处腐败,力促风清气正。始终坚持惩治与预防“两手抓”、“两手硬”,努力遏制腐败增量,减少腐败存量,保证风清气正。四年来,全市检察机关立查贪污贿赂犯罪611人、渎职侵权犯罪230人。紧紧围绕全市重大项目建设,不断提升检察机关服务重大项目建设的质量和水平。四年以来,在辖区内351个重大项目开展同步预防工作,涉及项目金额2724.5亿元,确保工程建设过程中实现工程优质、干部优秀、资金安全。四年来,全市检察机关与75家单位会签预防工作意见,聘请预防志愿者2946人,建成警示教育基地36个,组建预防警示教育宣讲团,党员干部受教育10.6万人次。
改革攻坚,点燃创新引擎。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坚定不移破冰探路,确保改革各项部署落到实处。认真做好司法改革考试、考核和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工作,全市遴选员额检察官313名,一线办案力量增加21%。着眼统筹推进配套改革,加强内设机构和办案组织建设,细化权力清单,构筑并完善了“权责明晰、制约有力、运行高效”的检察权运行新模式,全面推动司法改革在淄博落地生根。着眼创造可复制可借鉴经验,探索出的“两表三书”等做法在全省推广。 (市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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