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 市委、市政府对“10万企业家三年培训计划”等5项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

文章来源:淄博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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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12-04 11:03:02

为确保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落地落实,自12月4日起,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组织协调市经信委、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住建局等市直部门,集中对“10万企业家三年培训计划”、今冬明春林业生产路域绿化及矿山生态修复、省级经济开发区建设、建陶产业创新示范园区建设及建陶企业关停淘汰搬迁入园、主城区道路洒扫保洁等5项重点工作开展专项督查。

专项督查活动总体遵循统一协调、分工负责、集中把关、分别反馈的原则开展。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对督查活动进行总体策划和协调,各牵头部门按照分工分别制定单项督查工作方案,负责各专项督查的具体组织实施。

专项督查采取区县自查、互查互访和抽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区县自查主要是突出区县抓落实主体责任,发挥其主观能动性,对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发现问题迅速整改,自查情况将作为实地督查依据。互查互访由市直部门牵头,组织区县之间对工作部署情况、责任落实情况、具体任务推进情况进行互查。抽查暗访由市督查组负责,重点督查区县面上分解落实任务、压实工作责任、推进重点任务情况,对重点问题不打招呼,一竿子插到底,深入现场,对工作实际进展情况进行核查,原汁原味掌握实情。

为切实提高工作实效性,本次督查将严格按照“三个坚持”的要求开展。一是坚持问题导向,专项督查报告存在问题部分不少于报告总篇幅的30%,督查发现问题统一汇总形成《专项督查发现问题清单》,明确问题的主要责任和具体责任,指名道姓、具体到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要求和办法,由各牵头部门一对一向区县反馈,并限期督促整改。二是坚持依靠群众。开门搞督查,及时将专项督查总体部署以及督查报告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倒逼工作落实,确保督查实效。三是坚持纪律约束。切实提高工作效率,简化工作程序,区县分管领导同志一律不陪同督查,不牵扯区县过多工作精力。相关督查活动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委关于作风建设一系列要求进行。  (本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