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完善法治化思维推进改革的制度规范

文章来源:淄博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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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11-26 11:23:13

史正言

党的十九大把坚持全面深化改革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方略,特别强调要坚决破除一切不合时宜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吸收人类文明有益成果,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11月20日,十九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召开,明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接力探索,接续奋斗,坚定不移将改革推向前进。淄博市委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法治化思维推进全面深化改革,按照党的十九大对改革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第一时间召开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研究修订《淄博市全面深化改革运行规则》,确保全面深化改革各项工作切实按照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始终于法有据、有章可循。

一是进一步完善了指导思想。党的十九大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立为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实现了党的指导思想的又一次与时俱进。十九届中央深改组第一次会议指出,站在更高起点谋划和推进改革,必须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改革方向,继续统筹推进各领域各方面改革。为全面深入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淄博市对照党的十九大报告新要求、新提法,对《淄博市全面深化改革运行规则》第一章总则中第二条指导思想部分作了进一步修订完善,明确提出“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一个目标定位、四个着力建设、十个率先突破’总体思路,始终坚持改革的正确方向,坚持推动改革举措落地见效,坚持调动基层改革积极性,坚持提升群众对改革的获得感,坚持党委对改革的集中统一领导,为奋力建设现代化组群式大城市提供强大动力”,以此确保全面深化改革始终与中央决策部署保持一致。

二是进一步完善了制度设计。对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的要求,淄博市结合改革推进工作实际,在“始终坚持改革的正确方向”方面,对“1+3+3”制度作了修订完善,在“三张督办清单”基础上增加了《责令书》,对收到《催办单》到期仍未上报上会材料的市直有关部门下发《责令书》,责令主管部门及其主要负责人3日内向市委深改组提交有关情况报告,说明理由并做出承诺;《责令书》抄报市委深改组组长、副组长及全体成员,由此形成了“1+3+3+1”制度,进一步强化了改革方案研究出台的时效性和严肃性。在“始终坚持推动改革举措落地见效”方面,对“六个一”督察制度的表述进行了完善,

明确了“一月一调度,实时跟进改革进展情况”,“一月一督察,全力打通梗阻环节”,“一月一排名,科学量化改革工作成效”,“一月一通报,全面公开改革工作进展”,“一月一宣传,积极推进改革典型经验”,“一月一会诊,准确查找改革落实短板”,进一步增强了“六个一”督察的指向性;对创新督察方式作了修订完善,要求将明察与暗访相结合,改革举措应该落实到哪里,明察暗访就跟进到哪里,进一步丰富了督察形式,提升了督察实效。

三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十九届中央深改组第一次会议提出,要着力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保持工作力度和连续性,有计划有秩序推进落实。为更加有针对性地解决改革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情况,不断提高改革工作效能,淄博市按照党的十九大的最新要求,对《淄博市全面深化改革运行规则》的部分工作措施作了进一步完善。比如,在“始终坚持提升群众对改革的获得感”方面,按照党的十九大“坚持人民当家作主”要求,对评选确定改革创新经验推广推介事项进行修订:提出要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将公众投票结果作为重要参考;在“始终坚持党委对改革的集中统一领导”方面,按照党的十九大“提高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要求,增加“敢于啃硬骨头、涉险滩”条目,明确提出要坚持聚焦热点焦点难点问题推进全面深化改革,每年围绕制约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和突出问题,研究确定一批重点领域改革问题清单;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主动认领牵头推进压力最大、困难最多、情况最复杂的改革任务。

同时,对照党的十九大报告,对部分措辞作了进一步规范。修订后的《淄博市全面深化改革运行规则》共7章、23条,较原规则增减、改动36处,经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