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郭女士在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产科生完孩子后,腹腔一直疼痛难忍,接连三个月的消炎治疗都未见好转。可是某天洗澡时,竟意外从身体里扯出一块发臭的纱布!(5月1日 澎湃新闻)
2017年9月,郭女士在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产科生完孩子后,腹腔一直疼痛难忍,接连三个月的消炎治疗都未见好转。此,她多次到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产后检查,多张宫腔部位彩色B超检查结果为:产后子宫宫腔混合回声团,考虑凝血块或积血可能。可是某天洗澡时,竟意外从身体里扯出一块发臭的纱布!医院方以“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为由”敷衍此事。而造成这起事件的当班护士现已调走。
对于医务人员在手术之后,竟然将医用止血纱布遗留体内一事,院方又愿意承担怎样的责任呢?医患沟通办工作人员表示,当时受的罪再多,但现在已经好了,损害的标准是看结果的,这件事并没有给病人留下后遗症,没有严重的后果,顶多是给病人一点心理安慰。
郭女士即便没有构成严重的伤残级别,但是身体所受到的伤害、心理所承受的压力,也无法用语言形容,应该给予相应的精神抚慰赔偿。体内异物对一位病人造成的长时间精神困扰和压力之大是可想而知的,实际上带来的直接痛苦也是客观事实,手术中,纱布清点错误,往小了说这是一次工作失误,可往大了说,这就是一起医疗事故,希望院方能够引以为鉴,加强管理。治病救人的事,来不得半点马虎和偏差 。同时,医疗卫生部门应该制定出台细则,一旦发生“手术遗留物”事故,具体情况到底应该包赔多少钱,有明确的标准。只有公平公正,才能保护医疗机构和患者双方的权益。
作者:刘子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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