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假日期间37次收8家公司的红包礼金,借考察之机公款逛景点、到KTV娱乐,违规套取公款发春节补助……五一、端午节将至,为加强警示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日前,广东省纪委曝光了近期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4月30日新华网)
自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党中央不仅加强了反腐败斗争,更加注重节假日前的提醒警告,几乎每个节假日前,都会开通“四风”举报专区,并对广大党员干部进行苦口婆心劝告,近几年的节日腐败现象已明显式微。然而,还有个别干部将党中央各项禁令和要求置若罔闻,依然我行我束,把节假日当成了“受贿日”。曾志军身边公安局副局长,先后37次收受8家公司所送红包礼金共计人民币21万元、港币12万元,受到严惩也算是咎由自取,罪有应得。
曾志军所收的“红包”同普通的红包不一样,按照常识,一些老板节假日给官员送礼,也就几百元,意思意思,不可能大方到轻轻松松出手就上万元。所谓“无事不登三宝殿,无需不行贿”,如此大手笔送红包,显然也是心有所求。但在通报之中对此未提一字。
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不可能有白吃的午餐。在笔者看来,曾志军虽收了37次红包,但主要集中在8家公司,必然这些公司必然属于曾志军的服务对象,同时也不可能完全清白干净,堂堂正正挣钱。这背后,是否存在与曾志军的利益勾对输送行为,还需纪检部门顺藤摸瓜,进一步查清。
小节不守,大节必失。红包早已是公认的“糖衣炮弹”,金额不大,虽不足以致命,却容易让人放松警惕,在“温水煮蛙”的环境中变得麻痹大意,在不知不觉中被“拉下水”,突破党纪的底线,撕开作风的口子。党的十八大以来的众多落马官员,就是从一个红包、一次吃请开始堕落的。
越是节假日,越考验干部的作风定力。在这个时候,党员干部更要加强自律,保持清醒的头脑,果断拒绝不该吃的饭局、不该收的红包,保持节日的风清气正,将老老实实做人的原则坚持到底,才是最好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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