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征途》全文免费小说

文章来源:消费日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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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5-31 21: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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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市区就出大流氓 
 

“天龙,刚那个小丫头是谁啊?你怎么认识的?”看着俩女孩消失的背影方向,陈铁柱奇怪的问道。

  “大回子的妹妹,在火车上被人欺负,后来我帮了她一下。”

  “艹,你管这闲事干啥,他们家没一个好东西。”陈铁柱没好气的说。

  虽然是第一次见杨海娥,但是在陈铁柱的意识里或者说是红场矿务局大多数人的意识里,都认为老杨家那样的家风,根本出不来好人。

  “恩,那小丫头人不错,在火车上抓小偷,见义勇为。我看,她跟他那几个哥哥不是一路人。”沈天龙帮杨海娥解释了一下。

  “哦”陈铁柱点点头,没说话。

  杨海娥是个什么样的人,陈铁柱其实并不关心。他关系的是沈天芳交了什么样的朋友。不得不说,陈铁柱绝对算得上是一个负责人的好姐夫。

  “天龙,刚那小回子说,天芳给他们那个什么王老师织毛衣,你说天芳是不是看上他们老师了。”陈铁柱说道,他还顺嘴给杨海娥起了个外号。

  “恩,非常可能。要不然天芳也不会急急忙忙的就跑,她是怕咱俩盘问她。”沈天龙略一思索,说道。

  听到沈天龙也这么说,陈铁柱有点着急了,说道:“艹,那咋办?这帮臭老九没一个好东西。要不咱俩先去把她老师削一顿。”

  陈铁柱小的时候学习成绩不好,在班级里又爱调皮捣蛋,总被老师揍。所以一直挺恨老师。后来赶上文化大革命,各学校的老师就被叫做臭老九,跟地、富、反、坏、右一样,都属于被批斗的对象,属于坏分子。把陈铁柱开心够呛。直到现在陈铁柱对老师这个职业,也一直有偏见。

  “艹,你削人家干啥,现在国家都说,老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你还当文化大革命那会呢啊?”

  沈天龙听到陈铁柱要去揍沈天芳的老师,被气的够呛,顿了顿又接着说道:“咱们先吃饭,吃完饭去学校一趟,问问天芳到底怎么回事。”

  两个人边吃边聊,又喝了点小酒。酒足饭饱之后,又来到学校,把正在上课的沈天芳找了出来。

  可是当俩人问起沈天芳给老师织毛衣的事情,沈天芳却小脸涨得通红,紧紧抿着嘴唇,任凭俩人磨破了嘴皮,一句话也不说。再问了几句,沈天芳的眼泪就开始在眼眶里打转。

  “算了,天芳,你先回去上课吧。记得要好好学习哦”沈天龙看自己妹妹要哭,心疼了。

  “你咋让她回去了,这事可不是小事。”陈铁柱见沈天龙放走了沈天芳,有点着急。

  “不让能咋办,你没看天芳一副视死如归的表情跟刘胡兰是的,走,咱们找她老师去。”

  俩人又来到了老师的办公区,打听着找到了王老师的办公室。但是却被告知,王老师去北京进修了,得一个月才回来。无奈之下,俩人悻悻的走出了学校,准备回家。

  正当两人刚刚打开自行车,准备上车之际,忽然听见校门口左侧的围墙下,传来了一声怒吼:“别你妈给你脸不要脸,让你跟哥几个走,是瞧得起你。”

  循声望去,一群人围在一起,人群之中还传出了一个女孩子嘤嘤的哭声。

  “走,看看去!”俩人放下自行车,朝着人群走去。

  只见学校围墙下面,一个身着跟杨海娥一样火红色运动服的漂亮女孩,正哭的梨花带雨,紧紧贴着墙壁站着。而一个烫着钢丝发,长的有点尖嘴猴腮的男人,双臂扶住墙,把女孩整个圈在怀里,正在说着什么。

  十多个穿着喇叭裤,花毛衣男人站在旁边,一副流里流气的样子围在钢丝发男人的身后,不停的哄笑着,口中说着污言秽语。

  80年代初,钢丝发是在红旗市的混子当中很流行的发型。头发很长,通常都齐肩,烫着很小的卷,像是弹簧的钢丝被拽直了一样,故名钢丝发。

  烫钢丝发,一般需要满足两个条件,第一:是头发足够的硬。只有又硬又粗的头发,才能烫成钢丝发,而且头发看起来一根是一根的,不乱。要是发质软,烫完了以后头发会团在一起,乱的跟个鸡窝是的。

  第二:就是手头足够的硬。红旗市民风彪悍,在80年代尤其如此。甚至俩人走在路上,只是看对方走路的姿势不顺眼,就可以打起来,更别说如此标新立异的钢丝发了。所以,必须有足够的武力,来保护自己的发型。

  陈铁柱曾经就遇到过一次这样的事。陈铁柱走路,一向风尘吸张、虎步龙行,把脑袋抬的高高的,一副目中无人的样子。有一次,他陪着沈天凤到市百货大楼买东西,就忽然被几个人叫住。

  “你走道那么得瑟干啥?”一个人问道

  “我得瑟惯了,咋地吧?”陈铁柱身经百战,在矿区那都是凶名在外,又怎么会把市里的混子放在眼里。

  几个人一言不合,开打。

  当陈铁柱抓住其中一个混子的头发,一下子把他的脑袋撞到百货大楼前面的石狮子上面的时候,其他几个小混子,见了血,竟然一哄而散,跑了。

  “真几把没刚!”陈铁柱骂了一句。

  “市区的混子,太软!”这是煤矿上的混子一致的评价。

  伟大的地下诗人二回子还曾经做诗一首,对红旗市各区混子的特点,进行了系统的归纳总结。

  虽然陈铁柱一听到回家兄弟就来气,但是当他听第一次听到二回子这首诗的时候,不由得猛地一拍大腿,干了大半碗40多度的高粱酒,连声了三个好。

  “好、好、好,二回子别看打架不咋地,写诗写的可是真急吧好,太他妈有才了!”

  陈铁柱文化不多,能让陈铁柱拍手叫好的诗,必定是通俗易懂,贴近生活的诗,类似于诗经里面的那些什么“风”啊、“雅”啊、“颂”啊什么的,必定不入陈铁柱法眼。

  诗很短,但是写的很精辟。这首诗是这样的:“矿区的虎,牧区的狼,市区净出大流氓,生了孩子送二中,二中都是状元郎!”

  关于二中出状元郎的情况,暂且不做评论。单说前三句,就贴切形象的写出了红旗市人们心目中各处混子的形象。

  用陈铁柱的话来说就是:“市区的混子,就搞破鞋还行。打架,他们跟本不是对手。”陈铁柱在矿区卖肉,又从市区的冷库进货,还偶尔客串下二道贩子,上牧区去收牛羊。算是对矿区、市区、牧区这三个地区的混子,都有所了解。但是了解归了解,陈铁柱可没二回子那两下子,绝对写不出如此精辟的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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