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央纪委网站消息,日前,中央纪委对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公开曝光。其中,2017年1月7日至10日,由李高奎带队一行7人对吴桥县脱贫成效进行核查验收期间,接受吴桥县委办公室确定的258元/人/天用餐标准的公务接待,超过了当地100元/人/天的接待用餐标准。其间,每餐均由5至10名县领导和县直单位负责人轮流陪同用餐,超过了规定的陪餐人数。(12月27日人民网)
公务接待中执行什么样的标准,有《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为参照,一切皆是在“阳光”下操作。其中,对接待什么级别的领导,执行什么样的用餐标准、陪餐人数,皆有了明确的数字量化规定,不存在含糊之处。而且,各地还针对实际情况作了进一步细化,相关文件下发到了各个单位,应该说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但吴桥县委办却用258元/人/天用餐标准进行公务接待,而当地文件规定的标准只有100元/人/天,整整超标1.5倍。
不难看出,吴桥县敢于超标接待,无外乎是基于两个考虑,一是考核的内容很“特殊”,是对当地脱贫成效的核查验收,重要性不言而喻,一旦出了差错,轻则完不成脱贫的年度任务,重则可能被倒查问责;二是考核的人员很“特殊”,省上领导到县上检查,地方官员敢不热情接待?如果不让领导吃好喝好,今后的工作就不好开展,甚至可能被穿“小鞋”。为此,抱着“只要领导满意,花点小钱不算什么”的讨好心态超标接待。
事实上,超标接待就怕这种“你情我愿”的默认氛围,基层不敢怠慢,提高标准接待,而领导则以“不是自己主动要求高标准”为借口,“不吃白不吃、不喝白不喝”令超标接待顺利过关。基层把上级领导没有制止当成“领导默认”,以为领导爱好这一口;上级领导则放不下脸面,不想因一点超标接待而批评,令基层难堪。如此一来,超标接待也就有了生存市场。
既然是对脱贫成效进行核查验收,就应该在工作上下功夫,基层在平时把脱贫的工作干扎实,拿出经得起检查的成效来,无论是谁来验收,也可以心中坦荡荡,一切依规依矩操办。在接待方面下功夫,是努力用错了地方,必须进行改变。同时,作为领导干部,要时刻装着党的制度规定、纪律“红线”,在违规违纪行为面前,要主动张口,果断拒绝超标接待,别因“吃人嘴软”而装聋卖哑、视为不见。
作者:赵荪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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