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住新房,父母却住在危房,要依法严惩!继安徽岳西县之后,近日,阜阳市颍上县、颍东区、阜南县也相继发布了《关于督促限期将被赡养人接入安全住房共同生活的通告》。(5月30日 人民网)
据悉,在深入推进脱贫攻坚及乡村振兴工作中,发现部分农村家庭存在子女居住宽敞明亮的安全住房,而父母居住在脏、乱、差等条件简陋的危房中;子女有瞻养能力,却以种种借口推脱、逃避赡养义务等现象,正愈演愈烈,针对此情况,此三县权威部门发通告,为“不孝者”敲响了警钟。
改革开放,农村青壮年纷纷外出打工,求生存、谋发展,有效地增加了收入;在改善生活的同时,也改变着一些人思想,贪图自我享乐,视老人为累赘,不孝敬老人的现象,在各地均有不同程度的表现。
为此,社会贤达纷纷呼吁,关注农村老人生存状况,要求成年子女自觉赡养年迈父母,让其安度晚年;然孝敬老人,说到底属民事行为,外人不便过于干涉;而父母往往念及亲情,不到万般无奈,是不会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
十月怀胎,一朝分娩,父母给予子女生命,将其带到人世间,含辛茹苦,将其养育成人;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义,孝敬年迈父母,照料生活,给予精神藉慰,既是民族传统美德,更是法律赋予子女不可推卸的责任。
自已住宽敞明亮的新房,父母却居于老旧危房;自已有能力赡养,却对年迈父母不闻不问,让其艰难度日,自生自灭;种种不孝现象,已经成为了现代文明的“伤疤”,败坏着乡村社会风气,侵犯着老人合法权益,挑衅着法律的权威。
今日老人,不仅有功于子女,而且还为社会的进步与发展,作出过贡献,理当得到回报,共享社会发展成果,老有所养,安度晚年;因此,面对“不孝者”,除了道德遣责外,政法部门自然也当匡扶正义,运用法律手段为老人摇旗呐喊。
安徽颍上等县,敢为天下先,能主动作为,及时亮出法律的重拳,无疑是用行动向“不孝者”宣战,为其敲响了警钟;正如有网友所言,仅凭一张“通告”,并非就立竿见影,让不孝现象烟消云散,却为治理“不孝”指明了方向,体现了相关部门的责任与担当。
“不孝顺老人”,既是现代农村社会的伤疤,也是一种顽症,要想有效医治,需法律下猛药,畅通老人维权渠道,加大执行力度,切实保障老人权利;还需强化道德与法制宣传,让子女提高认识,自觉承担赡养义务,让老人学会依法向“不孝者”讨回公道。
当然,更重要的是,随着经济发展,政府需更积极作为,担负起更大社会责任,加大民生投入力度,多方筹资,建立更为有力的“农村养老制度”,让亿万农村老人“衣食无忧”,从根本上解除其后顾之忧。
老有所养,让每位农村老人也能度过幸福晚年,是现代文明社会的要求;要实现此目标,法律给力固然重要,但需要解决问题,也不容忽视。(尚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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