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打“苍蝇”,保卫扶贫“净土”

文章来源:消费日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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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5-31 09:17:19

近日,福建省南平市纪委监委通报了一起扶贫领域违纪典型案例。2名村干部为骗取贫困补助金,居然把自己申报为国家建档立卡贫困户。最终,二人分别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并被追缴违纪所得。(《中国纪检监察报》2018年5月30日)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中国共产党对中国人民的庄严承诺。脱贫攻坚是实现全面小康的重大举措。扶贫资金是国家为改善贫困地区生产和生活条件,提高贫困人口生活质量和综合素质,支持贫困地区发展经济和社会事业而设立的财政专项资金,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对于有些困难群众来说甚至是“救命钱”“保命钱”。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党不断深入,中国共产党坚持“老虎”和“苍蝇”一起打,反腐败斗争已形成压倒性态势。中央更是要求各级要加强脱贫资金阳光化管理,集中整治和查处脱贫领域的职务犯罪。在如此背景下,许妙锡、许正灶2名家庭年收入分别超4万、10万元的村干部伪造贫困户申请书、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评议会议记录等资料,把自己申报为国家建档立卡贫困户,“顺利”领取扶贫补助金各500元,其中一人还以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名义,违规领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补助金2300元。该案件虽然涉案金额不大,但手段、情节、性质恶劣,影响极坏,堪称扶贫领域腐败的“另类”。

  如此“苍蝇”怎敢“顶风作案”?源头在于个别党员干部仍然心存侥幸,对纪律缺乏敬畏,甚至无视党纪法律的权威。个别基层干部仍然认为“全面从严治党”只不过是党中央刮起的一阵风,即使这是一股“飓风”,从中央下来到了村里也减弱成了不痛不痒的“微风”。个别老干部仗着“根基深”、“经验多”,按老一套办事,对纪律红线视而不见、见而不守,把自己当“土皇帝”、“老江湖”,就算“雷”砸下来,也难以砸中自己,利用手中的职权和资源侵害老百姓的利益。个别不是党员的干部更加“肆无忌惮”,认为自己不是党员,可以成为党纪处分的“漏网之鱼”,但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后,加大了对干部及从事管理职能人员的监管范围,“漏网之鱼”将无所遁形。

  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持续加大扶贫力度,在资金上进一步向贫困地区、贫困户倾斜。扶贫资金是一块的“大蛋糕”,不乏觊觎之人。苍蝇虽小,危害不小;蝇贪成群,其害如虎。基层干部直接面对群众,其廉洁与否、作风状况如何,直接影响脱贫攻坚成效、影响群众对党和政府的认同。把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到“最后一公里”,需由县乡纪检监察机关切实担负职责,把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要任务,敢担当、敢碰硬,将群众深恶痛绝、反映强烈,藏身于群众身边的“苍蝇”揪出来,严厉打击,形成震慑,决不给不收敛不收手者留下任何幻想,竭力保卫扶贫“净土”。

  (绵阳市三台县任雪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