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荆州市荆州区城南红光村拆掉了村委会墙上的86块各类标识牌和制度框,只保留村支部、村委会、村务监督委员会、党建评星晋级等4块;该区八岭山镇铜岭村村委会墙上的112块标识牌和制度框,也正在陆续拆除(5月10日中国网) 。日前,笔者观看了台州市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片,心中不免感慨,虽然许多单位制订了各种规章制度、条条框框,但没有认真去执行这些制度,从而使这些都成了摆设。看了这则制度“满墙”新闻,看看一些贪官落马的情形,不禁感叹:“措”与“施”分离,损人又害己。 在我们身边,这种制度“满墙”、 “措”与“施”分离现象也不难看到。某些单位规章制度、廉政措施制订了不少,但只是“挂在墙上、写在纸上、放在桌上、没有落到行动上。”如意见箱老是不开,上挂一把锁生了锈;检举(举报)电话只录不答,形同虚设;规定不准公款吃喝,但仍变着法子吃公款;规定不准公车私用,但仍可见公车停在家门口等等。 “措”是指“安排”,“施”是指“实行”。如果只有计划安排、规定,而不去实行、执行,那所有的事情都会变成一纸空文。“措”与“施”严重分离,只会让老百姓多几分意见,只会让“公仆”损害应有的形象。期待每个党政机关把“措”与“施”紧密结合,让人民群众满意,让形式主义杜绝,让腐败现象消失。 |
王红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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