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烈士保护法(草案)》二审,亵渎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宣扬、美化侵略战争和侵略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近年来社会上出现个别人,身着二战时期日本军服拍照并通过网络传播,宣扬、美化侵略战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有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和社会公众提出,这种行为损害国家尊严、伤害民族感情,需要明确相关法律责任,予以严厉打击。(央视网2018年04月26日)
英雄烈士精神是我们中华民族弘扬正气的精神粮食,现在进入信息化自媒体时代,各种腐朽文化对于我们的腐蚀是无孔不入,个别人没有抵制住这些腐朽文化,用各种方式诋毁我们的英雄烈士,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哗众取宠,实在是让人心疼。
历史不容改变,英烈精神不容亵渎,我们能从那个满目疮痍的半殖民地社会进入社会主义社会,还经历了改革开放,成为如今快速发展的新时期社会主义国家,离不开我们英烈的奉献,离不开我们革命前辈的无畏牺牲,如今我们生活在一个和平自由的年代,国家向好发展,我们更应该铭记历史,不忘初心,记住那些敢于自我牺牲的英雄先烈。
不可否认,如今的人没有经历过战争,也许很难体会那种精神和敬仰,但是我们不能因此就忘记历史,亵渎英雄,如此行为国家立法予以打击,实际上是保护国家尊严,保护民族感情,更是保护我们的中华民族的正气精神。但是我们也要清楚的认识,打击只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民族精神崛起,中华民族之所以能够立足于世界5000年不倒,之所以能取得抗日战争的胜利,就是因为民族团结,坚持正气精神,保护英雄烈士就是保护民族精神,维护国家尊严,特别是要强化对年轻人的教育引导,英雄不可亵渎,民族精神才能永存,国家有尊严,我们才能有和平和自由。
作者:文小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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