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据河南辉县多名驴友及文物爱好者反映,原本主线明确、脉络清晰的赵长城遗址,近期多处突然遭遇严重破坏,一片疮痍让人痛心不已。(大河报4月24日)
长城这一凝聚了古代劳动人民无数智慧与汗水的伟大工程,不仅是老祖宗留给我们的珍贵世界文化遗产,更是作为中华民族的象征,为世人所认可、景仰。相比盛名在外的八达岭长城,豫北辉县市境内太行山脉上绵延数十公里的“赵长城”虽然籍籍无名,但因可追溯到战国时期,时代久远而显得愈加珍贵。2006年,国务院将战国赵长城并入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长城”之内。然而就是这样弥足珍贵且顶着“国保”牌子的赵长城,竟被风电项目开发单位肆意掘成数断,遭受严重破坏,实是触目惊心。而当破坏事件发生后,当地职能部门选择默不作声,面对媒体追问相关人员更是轻描淡写以“不清楚”回应,其中表现出的“无知无畏”,令人咂舌。
辉县赵长城被破坏背后,体现出相关企业法制意识淡薄、文物保护理念缺失的现实,也隐隐可见地方政府在招商引资过程中面对项目的“诱惑”与文物保护主体责任之间取舍两难的纠结。在此次事件中,赵长城被破坏已经是不争的事实,至于本应守土尽责的地方文物保护部门在其中是真聋真瞎还是选择性无视甚至于放水、开后门还有待进一步调查。但种种破坏行为背后的原因还是值得人们深思,我们不经要问,是谁给了他们“勇气”竟敢掘断两千岁的古长城。
近些年从金陵台、妙高台等民国建筑被“强拆”到五座先秦古墓被毁。类似赵长城被破坏的损毁文物古迹之事层出不穷,其中相当部分与地方项目开发有关。
分析其中原因,一方面保护文物虽有立法,但破坏文物犯罪成本低廉。根据河南省现行的《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不按照文物行政部门批准的文物保护方案进行施工的,由文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对于施工方来说,拖延工期所造成的巨大成本或许远高于这50万元。这就直接造成破坏文物犯罪成本低廉,未形成有效地威慑。
另一方面树立保护文物也是政绩的科学理念道阻且长。在现行的政绩评价标准下,部分地方官员的意识里,项目优先,经济至上的观念根生蒂固,当认为文物保护与上马项目、发展经济相矛盾时,他们往往会选择性忽视,技巧性的规避文物保护,不落实监管责任,放任甚至纵容违法企业对文物的破坏行为。
保护文物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习总书记在全国文物保护会议上强调,文物承载灿烂文明,传承历史文化,维系民族精神,是老祖宗留给我们的宝贵遗产,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深厚滋养。加强文物保护,统筹好文物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是政府的责任与担当。希望此次长城被破坏事件当地政府,本这对历史对人民负责任的态度,尽快查清事实,采取措施,还长城以公道,给公众以说法。(文/李子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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