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各级关于“河长制”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涉河道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治,提高河道管理保护水平,保护河道生态环境。根据县总河长工作会议要求,高桥镇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河道“清肠”行动领导小组,下设督导考核组、联合执法组、宣传报道组及应急处置组,对全镇河流开展专项“清肠”行动。
一、加强组织领导,构建工作推进体系
按照“建立管理机构、明确工作目标、落实管理责任、严格管理考核”的要求,全面建立了高桥镇河道“清肠”行动推进体系,由镇级总河长亲自部署、亲自指挥,各管理区、村、各部门全面实施。对全镇范围内21条主要河道全部落实了以镇级、村级河长是第一责任人,管理区书记及村支部书记是辖区内河流、河段河道“清肠”行动的具体责任人,承担组织协调、清理整治等职责。下发了《高桥镇人民政府关于在全镇开展河道“清肠”行动实施方案》(高政发【2018】13号)文件,并于4月13日开了全镇的河道“清肠”行动工作部署会,为全镇的河道“清肠”行动拉开了序幕。
二、加强宣传引导,强力推进河道“清肠”行动
充分利用标语、宣传栏、宣传车等多种形式高频率、大张旗鼓的宣传河道“清肠”行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群众环保意识,激发广大群众参与水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和责任感,为河道“清肠”行动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组织水利服务中心、执法中队、乡建办、国土所、兽医站等部门成立联合执法组,对发现的违法建筑、排污管道等河道违法建筑物进行坚决拆除。
三、实行河道“清肠”行动示范点交办单制度,以点带面,确保全面实现河道“清肠”行动取得实效
按照分级管理、属地负责、分类施治、统筹考核、务求实效的工作思路。我镇为每一个管理区确定了一个河道“清肠”行动示范点,镇政府与管理区包片领导、管理区书记签订了工作交办单,对任务目标及完成期限都作了具体要求,由镇河长办、考核办对“清肠”行动进行全面督导考核,实行日通报调度制度。对因责任心不强、行动迟缓、措施不力,致使未在时限内保质保量完成交办任务的,给予严厉问责处罚。
四、坚持全域治理,河道“清肠”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
在镇总河长的强力推进,亲自指挥下,镇河道“清肠”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活动共出动挖运机械260台次,人工1500余人次,河道清理36公里,清运河道垃圾6万余立方米,清理河道违章树木30000余棵(侵占河道、影响行洪的树木由镇水利站统一予以标识),拆除河道违章建筑2处。镇里每天根据各河段工作进展情况,确定正反典型各一处,召集管理区包片领导、管理区书记进行现场点评,双向推动行动开展。
高桥镇 衣晓 段超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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