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加大扶贫资金监管力度,成立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反馈情况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整改落实巡察组的反馈意见,保障资金在阳光下运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及时原则,加强水库移民、低保对象动态管理,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扶贫工作严把扶贫资金使用各个环节,确保扶贫资金真正用于扶贫工作,真正落到困难群众身上,严格按照扶贫资金使用有关规定,落实管理、使用、监督职责。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提高思想认识。健全由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分管扶贫领导具体负责,纪检部门全程监督的扶贫资金项目监管工作机制。采取各类会议等形式,认真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学习脱贫攻坚会议精神,全力抓好脱贫攻坚项目资金管理各项工作,确保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是加快项目实施,确保工作进度。加强对扶贫开发项目的指导和监管,督促项目单位严格执行项目计划,加快扶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按时按质全面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督促各村不断完善和规范项目资金报账资料,加快项目资金核销、拨付进度,确保项目建设有续推进。
三是加强宣传引导,通畅监督渠道。建立扶贫资金公示制度,对补扶贫项目的资金来源、资金规模、建设地点、实施期限等信息进行公开公示。并通过村广播、扶贫宣讲等形式让农户知晓政策,心中有数。设立咨询举报电话,切实增强扶贫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广泛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滔滔不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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