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军:抄袭材料也是一种形式主义

文章来源:枣庄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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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4-08 09:22:37

近日,山东省威海市纪委通报的相关典型案例显示,201711月,荣成市夏庄镇副镇长郑鲁东和纪委书记王照宇在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过程中,没有按照要求结合实际撰写学习体会,而是从网络下载文章修改个别语句作为交流材料。郑鲁东、王照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学习十九大精神,撰写心得体会,本是为了促进干部加深对相关精神的理解,内化于心,外化于形,从而以更好的精气神推进工作,干出成效。然而,个别干部并不把学习当回事,认为是走走形式,做做样子,便胡乱在网上找个心得体会充当自己的。

    其实,在机关单位出现抄袭之风,主要还是个别干部党性不强、作风不实,凡事喜欢捡便宜,不想花时间,更不愿动脑筋,奉行“拿来主义”,抄袭成风。如此一来,平时许多工作不动真格,走走形式,甚至根本就不干,在年终迎检之时,才来恶补材料,在网上找一大堆修改成自己的。

    可以说,机关单位的抄袭之风绝非孤例,也不是近的才有的特殊现象。一方面,上级的检查模式走偏,凡事喜欢看纸面文章,给抄袭造假提供了可能,也能蒙混过关;另一方面,考核检查不严,对抄袭行为惩罚太轻,低成本,使一些抄袭者肆地忌惮地进行抄袭,所以才会出现连学习心得体会也与网上如出一辙。

该认真去干的事情,却丝毫未动,令工作在原地打转;该严肃反思的问题,却未入心,在内心未产生任何想法、进行任何思考。这样学习工作,显然会出问题,造成不严不实,成为浮于表面的形式主义。

要铲除这股抄袭的歪风,除了进行常态化党性教育,提升思想作风,关键在于加强惩戒处罚,形成倒逼效应。无论是对单位工作材料的检查,还是干部个人资料的考核,都要严肃认真查细查实,一经发现抄袭现象,严肃进行处置,不再“三罚三杯”,或是“点到为止”。唯有让抄袭者产生“痛感”,才能长记性,不在踏实做事方面突破“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