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审计机关先后对670多个贫困县及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开展了扶贫资金专项审计和政策跟踪审计,促进追回或归还资金320多亿元,在脱贫攻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经济日报)
伴随着十九大的召开,新的一轮巡察正在火热开展着,巡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手段,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是正风肃纪的强力措施,也是“正风肃纪年”的重要职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要用好巡察这把利剑。脱贫攻坚工作作为当前我国的头号工程,自然是受到广泛关注的,特别是为确保2020年农村贫困人口实现全脱贫,可想而知任务十分紧迫。
反而在这样的关键阶段,却频频爆出了扶贫资金被挪用,扶贫资金款物领取“被签字”的现象。这些伸向扶贫资金的“黑手”正是我们应该高度重视的,特别是资金被挪用占用、贪腐侵占的必须加大追责问责力度,重点查处擅自截留、挪用、骗取、贪污扶贫资金和设立“小金库”等问题。
要坚决斩断伸向扶贫资金的“黑手”,加大督查力度,强化监督合力,点对点,人对人,找准贪污腐败的源头,顺着责任链深挖细查,对发现的问题绝不手软,绝不姑息,坚决严肃惩处。同时全体党员干部要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精准聚焦、靶向发力,打好脱贫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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