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纪委、省监委20日发布消息称,温州市公安机关日前成功将“红通人员”陈碎园从缅甸缉捕归案。(新华社 2017年11月21日)
“贪官外逃”曾经是中国政府的心头之痛,既对国家造成巨大经济损失、损害国家形象,又为广大群众所诟病,给公众造成一种为官一时“大捞一笔”,事后“溜之大吉”的不良印象。随着近年来国家发布“红色通缉令”,加大对外逃贪官的追逃、搜罗,在十九大报告中,鲜明我党坚持“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态度,“不敢腐的目标初步实现”,并庄严宣布“不管腐败分子逃到哪里,都要缉拿归案、绳之以法”,无疑是对外逃贪官的高度震慑,彰显反腐败向更宽更广的维度延伸。
编织更密更大的通缉网,基础还在于国家综合实力的提升。曾几何时,厦门远华赖昌星长期龟缩与加拿大而拒不回国归案,而相关国家也以各种借口拒绝中国政府引渡,对我国政府和人民造成很大的困扰,“厦门远华案”虽破,但是主谋却长期逍遥法外,无疑是对中国法律的挑战和伤害。这一方面是由于中加法律之间的差异,但更深层次的原因还在于国家实力的变化。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不断提升,国际影响力不断增强,外国争相以能与中国“做生意”为经济成就、外交成就,两相权衡取其重。
其实外逃贪官对他们并没有多大价值,只是以前中国“人微言轻”,外国自然也不会加以重视,反而会利用这一借口,攻击中国社会制度、外交政策,而时移世易,与中国开展经济外来与包庇我国外逃贪官,哪个更划算一目了然。所以看似国力提升与通缉外逃贪官关联不大,实际却是有深层次的联系,随着我国国力不断的提升,“红通人员”回国归案的人员将会越来越多。
形成搜捕外逃贪官通缉网还有赖于加强国际合作。外逃贪官的外逃方向逐渐呈现散射状态,从过去的美加澳等传统国家,发展到欧洲、非洲、东南亚等国家均有涉及,对我们追索打击增加难度,也对我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方面需加强与国际刑警组织的联系与合作,争取将“红通人员”也列入国际刑警组织打击的对象,一方面也需加强我国刑警力量的建设,尤其是能执行境外抓捕、熟悉国外语言、法律的专业力量,以雷霆之势,在全球范围内开展追捕“红通人员”的行动,形成抓捕“麻雀”的高压态势,让外逃贪官在国内无所藏身,在国外一样惶惶度日。
追捕“红通人员”既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外在要求,也是党对人民的庄严承诺,是夺取反腐败压倒性胜利的必然选择,挤压腐败分子的生存空间,“通过不懈努力换来海晏河清、朗朗乾坤”。
作者:陈林
新闻热点
新闻爆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