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内多地出台“禁酒令”,规定公务活动一律不准饮酒。昨日,廉洁广州建设定期网络新闻发布会举行。广州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预防腐败局)局长冯慧光在发布会上透露,广州市将于近期印发关于实施禁酒控酒工作的通知,规定在一般公务活动中严禁饮用任何酒水。(11月21日 中国青年网)
“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美酒,自古以来便是无数文人墨客抒臆寄怀之友,庙堂山野觥筹交错之伴。但纵有风雅如斯,放浪形骸如斯,却终是作乐于此,如山涧之风纷杂无形、不依规矩。当下,本是韵味深厚、源远流长的美酒文化,在少数领导干部的酒桌上却变了“味道”:推杯换盏之时,一个个工作检查中的“问题”变成了“优秀”;觥筹交错间,一条条政策规矩的原则也被慢慢“放开”。
因工作需要开展一些必要的公务活动本无可厚非,可以联络上下级感情、加深同志间交流、推动工作的开展,但很多事实表明,公务活动一旦有酒参与其中,其中的“联络感情”“加深交流”“推动工作”就变了味道。原本清清正正的上下级或同事朋友关系,变成了勾肩搭背的所谓“兄弟”、“哥们儿”小团体;原本该依照规矩政策办理的工作事物,变成了“弹性政策”“兄弟情义”的考量。然而千里之堤终将溃于蚁穴,长此以往,这样的“酒桌公务”逐渐侵蚀领导干部的精神信念,逐渐放纵违法违纪行为,更逐渐蔓延污染整片地区的清明政治环境和生态,以至于一发不可收拾。于此,当下各级党政部门、各级领导干部乃至每一位党员,都不可不慎思之、心戒之,警防之。
眼下,广东省即将出台实施的禁酒控酒工作,和其他全国各地颁布的“禁酒令”一道,成为党员和领导干部日常工作行为的“高压线”,也成为每位公职人员自省自律的“紧箍咒”。有人说,喝酒不过是正常饮食行为,如此“上纲上线”的禁酒,是否会有所矫枉过正?实则不然,我们应当清楚的认识到,“禁酒令”并非单纯的禁“酒”,其背后,是对每一位党员干部认真履行廉洁纪律、鉴定正义信念、坚持洁身自好的要求,是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党员干部的精神若被腐蚀、信念若不坚定,则廉洁自律无从谈起、从严治党无从做起。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只有严格廉洁制度、从硬从实立规矩,督促党员干部从小处自省、从细处自律,勿以恶小而不为,方能扎实走好从严治党每一步。大力执行落实,禁得每一缕“酒香”,方能积跬步而致千里,养得一方浩然廉洁正气。(文/庄石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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