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冰:书写新时代的执纪满意“答案”

文章来源:枣庄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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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11-20 09:30:43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于20171025日在北京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应到133人,实到133人。全会选举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和常务委员会委员,报中央委员会批准。

客观地说,十八大以来的五年,是反腐倡廉取得显著成效的五年,不仅查处了一批“老虎”,也令基层的许多“苍蝇”“蚊子”付出了惨痛代价。在党中央的英明指导下,四川党风廉政建设也取得了辉煌成绩,既查处了一批腐败分子,也在源头上采取了有力措施,在落实“两个责任”方面下足了功夫,取得了成效。

经过几年的奋斗努力,良好政治生态虽然总体形成,但巩固发展的基础还不牢固,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和党员干部担当精神等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不可否认,从严反腐取得胜利已为根治腐败赢得时间,但要在源头上遏制腐败滋生,重点在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通过述责述廉,压实党委的主体责任。   

历史是最好的镜戒,教训是最好的参照。在党的十八大后被查处的官员中,有许多是因为长期在监管的“真空”中,逐渐放松了警惕,理想信念逐渐滑落,拒腐防变的能力变得脆弱,面对“糖衣炮弹”袭击时,往往毫无还手之力。同时,也有一批官员因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而被处分警告。

开展述责述廉,让地方党委“一把手”、部门主要领导干部站到台前来,总结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虽说重点倾向于干部自我阐述,但由此带来的警示与教育作用却不容小视。工作能不能干好,关键看领导重视与否。如果述责述廉成为常态,并对述廉不合格官员进行处罚,这项制度就长上了“牙齿”,让人不敢敷衍应付。

同时,通过述责述廉,也有利于领导干部在自我总结过程中发现问题,在与其他干部的比较上找出差距,甚至可以借鉴一些落实主体责任的成功经验,由此达到提升自我落实主体责任的能力。

当然,仅凭领导干部个人述责述廉是不够科学的,还需结合“他评”,整合其他干部、社会群体、服务对象对领导干部的评价,让大家来现场打分,形成一份更具公信力的主体责任落实“成绩单”。

 

作者:雪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