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买茅台的会议该不该开

文章来源:枣庄日报
字体:
发布时间:2018-06-05 09:26:37

 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1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其中贵州省剑河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杨青山主持召开局党政班子会议决定借款购买高档白酒问题受到广泛关注。(人民网,6月4日)

  明知公款购买高档接待酒违反规定,明知招商引资也不是喝高档酒的借口,明知故犯、顶风违纪。剑河县纪委给予杨青山党内警告处分并免去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给予党政成员、副局长杨昌富党内警告处分,对其他涉及的局党政班子成员进行诫勉谈话。借钱买茅台的相关人员都受到了相应的处罚,但是,借钱买茅台的党政会议究竟该不该开呢?

  根据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三重一大”(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有的地方已经细化为“五重一大”(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重大事件处置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从本次购买茅台涉及资金达10多万元来看,属于大额度资金使用,为了限制“一把手”个人说了算,搞“独断专横”,本着“有事大家商量着办”的精神,这次党政会议应该召开,而且还必须开。

  但是,这次会议的程序出现了问题。“三重一大”或“五重一大”会议的正确程序,一是事前告知。会前必须将议题告知班子成员,使班子成员有充足的时间征求多方意见,并进行充分思考和酝酿,做到议事时心中有数、有的放矢。二是充分讨论。充分发扬民主,“一把手”不得先定调子。三是末位定议。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最后由“一把手”综合集体意见并作出最后陈述表态。四是如实记录。

  这次会议看不出有事前告知,而且“一把手”首先就提议用公款购买茅台酒,事先就给会议定了调子。可怕的是,这还是一个错误的调子,与三令五申的中央八项规定严重违背!可悲的是,围绕这个严重违背中央精神的议题,所有班子成员竟然积极开动脑筋、讨论来讨论去。

  难道没有一个班子成员发现问题吗?应该不是。“一把手”认为经过大家讨论、是集体决定的,出了问题有领导集体担着;其他副职认为“一把手”提议的、别的领导都不反对,出了问题有“一把手”担着。事实证明,违背中央精神进行议事决策,谁也跑不脱,谁也别想“甩锅”。

  如果时间可以倒流,借钱买茅台的党政会议绝对不会召开!(文/江春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