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百里者半九十”,越是接近目标,就越需付出艰苦努力。我们要实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完成2018年1000万人以上农村贫困人口减贫的繁重任务,作风建设显得尤为重要。扶贫领域的作风问题一直是那根被绷得紧紧的弦,不仅不容许有丝毫的懈怠,还要比以前“更快、更准、更狠”,“匀速前进”已然成为“龟速”,它已适应不了新形势。近年来,纪检监察机关扎实做好“三注重”,努力把脱贫攻坚这件“大好事”办好。
注重纪检监察干部的自身能力提升,确保高质量开展脱贫攻坚监督执纪工作。发现处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长期工作,而每一项工作都需要由人来完成,没有纪检监察干部个人能力的提升,就没有抓好这项长期任务的先决条件。近年来,各地纪检监察机关都高度重视干部的自身学习,特别是要求干部,既要对脱贫攻坚工作的政策规定了然于心,了解关于“精准扶贫”战略的工作要求,又要对自身工作的政治性、政策性、严密性有足够的掌握,以便正确应对、准确履职,将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纪律严的纪检监察干部特点充分体现。
注重全方位宣传,落实扶贫领域“公权力”的监督。在脱贫攻坚监督执纪宣传方面抓“好”与“坏”两个方面的典型,整合声屏报网栏等各种媒介,广幅度、大密度、高强度形成强大宣传攻势,即起到“以儆效尤”的效果,又充分发挥榜样的力量,让“公权力”这朵花儿在阳光下盛放。近年来,各地在传统媒介的“广”上下功夫,不断加大电视台、广播电台等传统媒介的宣传力度,对脱贫攻坚监督执纪方面取得的成果进行广泛宣传;在新兴媒体的“深”上下功夫,整合官方网站、微信微博等新兴媒介,深入宣传报道在脱贫攻坚岗位上艰苦奋斗的干部、曝光脱贫攻坚领域方面的典型案例。通过“广”而“深”的宣传,让扶贫更加透明,进而让人民群众的认同感更强。
注重“惩容”结合,营造脱贫攻坚干事创业的好氛围。近年来,各地纪检监察机关一方面严惩脱贫攻坚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行为;另一方面,根据脱贫攻坚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等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容错纠错机制,将工作失误与明知故犯、无意过失与违纪违规、探索实践与破坏规矩的情况进行严格区分。旗帜鲜明地保护忠诚履职、作风正派、锐意进取的党员干部,支持那些人民群众心中铮铮铁骨、敢于担当的好干部,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不断的加煤添火,水才能沸腾起来;不断地努力奋斗,人才能前进不止。同样,纪检监察机关需要不断的转变提升,才能以更加严而实的作风促进脱贫攻坚,才能切实增强群众认同感、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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