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府大院种罂粟”不能止于开除临时工

文章来源:枣庄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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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5-04 16:28:25

53日,针对网传的“河南滑县政府院内种了罂粟花”一事,滑县政法委副书记孙萍回复上游新闻记者时表示,误种53株罂粟花的两名临时聘用的种菜人员已被开除。上游新闻获得的视频显示,在滑县政府院内一块菜地上,种有多株类似罂粟花的植物。拍摄视频者边拍边数数:“3940,种了好多罂粟花,40株以上。(53日,《重庆晨报》)

在山区农村,一直流传着“罂粟能治伤风感冒等病,而且药到病除”的传言。家禽生个什么小病,都会用罂粟壳或罂粟杆煮水治病,或者有些餐饮店等还用不含种子的罂粟壳进行提味儿,所以有不少地方的村民都会私自种植一些以备用。

种植罂粟属于违法行为,这是因为这种植物果实一旦成熟,就会流向社会,毒害老百姓,警方经过查证,发现堂堂的县政府大院内竟然种植了53株,可见种植者是有意而为之,并非误栽误种。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明确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

人们一般认为,最危险的地方往往也是最安全的地方,在县政府里面种植,恐怕谁也不会相信,有人会这么大胆,也许正是如此,罂粟花在政府工作人员的眼皮底下竞相开放了,若不是有人上传至网上,这些即将进入成熟期的“毒品”竟然产自政府,真是名副其实的黑色幽默。

然而,当地政府只是以简单的开除与象征性地罚款代替法律,企图大事化小。有关领导必须对管理不善承担责任,因此,即便开除了所谓的临时工,也应上升到法律层面,追究其法律责任,至于负责管理机关食堂与临时工的相关领导,必须开展责任倒查。这样才能平息网络负面舆论,使舆情不再持续发酵。

作者:王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