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男童坠入山东潍坊安丘市金冢子镇尧沟村一百米深井,经近15小时救援后被救出,送到医院抢救,医生宣告孩子已无生命体征。(4月18日 新京报)
无独有偶,2014年4月8日,在山东嘉祥县孟姑集镇大李庄,一两岁男孩在麦田玩耍时,坠入机井,所幸被救起;2013年4月15日,山东聊城东昌府区清池街道办,一3岁男孩掉进离家不远的废弃机井中,被救出时,已经死亡。
这些人间悲剧,不是不可避免;如果机井的主人,有点安全意识,设置防护设施,如果能将那些废弃机井及时填埋,如果带小孩的家人,心中有安全意识,能让孩童跟在自已身边,那么,悲剧又怎能上演呢?
现实中,为浇田灌地,农人纷纷打机井取水;当不取水时,这些分布于田间地头机井,就成了张口的血盆大嘴,玩耍的小孩或劳作之老人,在不经意间,极易坠入其中,让其安全与生命,受到严重威胁,导演出了一幕人间悲剧。
当前,农村中青壮年纷纷外出,留下的大多是老者与小孩;在农村广阔土地上,类似安全隐患,可谓是无处不在,而老人、小孩安全意识淡漠,自救能力明显不强;安全猛于虎,生命重于天,农村不应成为安全之死角。
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其后果不堪设想,不仅会造成生命殒落之人间悲剧,更会给家庭带来难以弥补伤痛,影响着农村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因此加强农村安全教育与防范,刻不容缓,理当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关注。
其一、基层政府要切实担责,将安全列上重要议事日程,组织村组干部,深入田地对机井进行登记排查,或责令填埋、或设置防护设施,摸清村落之安全隐患,并拿出可行的防护措施来,力避悲剧重演。
其二、稳步推行责任追究制度。消除农村安全隐患,除基层政府担责外,还得亮出法律利剑,实行谁之机井,谁负责的原则,对没按规定设置安全防护设施,或设施不到位的,或没能及时填埋,造成儿童、老人坠入的,一律追究其法律责任,给予伤者、亡者,必要的经济赔偿。
其三、强化农村安全教育,落实安全责任,筑起农村安全坚固的防线;当前,无论是农民的安全意识,还是安全防范意识,还是自救能力,虽比过去有了明显提高,但与城市相比,不可否认,依旧是短板。
而要补上此短板,我们的基层干部,理当权为民所用,走村入户、深入持久、因地置宜,开展形式多样安全教育,不断增强村民安全意识,同时,实行乡镇干部包村、村组干部联系到户,将安全责任落实到干部头上,督促其将安全责任扛起来。
扶贫攻坚、全面小康,都必须建立在安全前提下;山东潍坊又一幼小生命的殒落,再次敲响了农村安全之警钟,生命的代价,理当给予高度重视,期盼基层干部,勇于担当,亮出实招,将农村安全责任扛在肩上。(尚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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