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全国两会胜利召开,通过了宪法修正案和监察法,组建了国家监察委员会,选举产生了国家监察委员会领导人员,标志着全面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进入了新阶段。
纪检监察干部作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实践者、担当者和责任者,要充分认识到,面对新使命新任务,纪检监察干部要准确把握监委的定位和职权职责,始终把责任扛在肩上,在党章党规和宪法法律范围内行使职权,开展工作。
要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纪检监察干部要充分认识到,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是强化党和国家自我监督的重大决策部署,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部署和要求上来,勇毅笃行,推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步步深入、行稳致远。
要直面新挑战,提升能力素养。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监督对象更多、任务更重、责任更大,这对纪检监察干部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面对新挑战,纪检监察干部要不断提高理论思维、战略谋划和精准落实的水平,才能更好地与新的形势任务要求相匹配。
要用好“四种形态”,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从《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可以看出,无论是纪委,还是监委,首要的职责都是监督。而纪委监督和监委监督,虽然在内涵、依据以及监督重点上有所不同,但在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上是高度一致的,目的都是为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因此,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化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在“好同志”与“阶下囚”之间的广阔地带筑起层层防线,才能充分发挥出纪委监委的监督职能。
新阶段,新使命,或许工作中会碰到很多新情况、新问题,这需要我们以更大的勇气、更强的决心、更高的能力,以强烈的使命,担当起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使命。(文/一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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