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责”与环境保护齐肩并行

文章来源:科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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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12-25 09:48:22

 “人类不是环境的创造物,环境是人类的产品”。如今,损坏一株花赔钱,破坏森林无追责的发生,已屡见不鲜。生活,没有一个清洁美好的环境,再优俗的生活条件也无意义,然而 ,因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缺位,云南作为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试点省份,以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作为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重要抓手,以有效的方式进行有益的探索。

环境的污染,给生态平衡带来了危机。云南省结合试点方案增加新型追责情形,将“损害担责”逐项细化,同时加强生态环境试点与公益诉讼的衔接,赔偿磋商成为环境损害救济的新途径,从而有效的提高了赔偿和后续生态修复的执行效率;昆明市以实际案例形式,让群众形成强烈的破坏环境必追责共识。

“环境有价,损害担责。”担责的背后却存在资金来源问题,云南省先后提出分期赔付、建立赔偿监督机制、责任保险、司法联动等多样化方式,取得良好效果。美好的地球环境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基础,环境的保护,是社会进步的体现,是每一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

作者:小洛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