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荣喜,回族,现任周村区永安街街道灯塔民族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自1984年当选灯塔民族村村委主任起,三十多年来他始终以践行党的民族政策、加强民族团结为己任,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一民族工作主题,坚持把为各族群众服务作为根本宗旨,把强村富民作为保障民族团结之力,把改善各族群众民生作为履职之要,把严格自律作为立身之本,毫不动摇地将加强民族团结放在首要位置,像爱护眼睛一样,维护着回汉民族团结和谐稳定,使回汉群众在生产生活中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帮助,团结得像个大家庭。他的事迹在群众中广为流传。
三十多年前,灯塔民族村还是一个人均收入不足百元、集体负债40多万元的贫穷落后村。刘荣喜上任村委主任以后,以科学发展、造福村民,带领村民发展致富为目标,以严格自律、公道正派为标尺,团结带领灯塔社区各族群众,发奋实干,务实拼搏,使灯塔民族社区快速发展成为远近闻名的明星村、经济强村。社区居民老有所养、少有所教、病有所医,各族群众安居乐业、欢乐祥和,长期未发生过任何民族纠纷和涉及民族方面的信访事件。灯塔民族社区先后两次被国务院表彰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村”,两次被省政府授予“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被国家民委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称号,并成功创建为省、市、区级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和示范单位。
刘荣喜作为社区带头人,光荣地当选为第八届、十届、十一届、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两次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被中组部授予“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全国少数民族企业家”等荣誉称号,并担任山东省伊斯兰教协会副会长、山东省民促会副会长、淄博市伊斯兰教协会会长、周村区伊斯兰教协会会长。2014年9月28日,刘荣喜进京接受表彰,受到了习近平总书记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亲切接见,并受邀参加了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阅兵观礼。
□通讯员 辛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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