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是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中央三令五申要求坚持问题导向,集中力量解决脱贫领域“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工作作风不扎实、考核评估不严格等突出问题。
当前,脱贫攻坚面临多年来累积下来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面临着新情况、新任务、新挑战,脱贫攻坚已到了攻坚拔寨的关键时期,要打赢脱贫攻坚战,就要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上立下军令状,拿出硬措施,强化对扶贫领域的监管力度,保护群众利益,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
拿出硬措施,就要不忘初心,持续发力。要把整治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抓手,要从制定具体措施着手,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责任,确保责任压力精准传导。对阳奉阴违、抓监督执纪问责不严不实、“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导致扶贫领域腐败问题频发,或者对发现的问题处理走过场、整治不力的,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和“一案双查”。
拿出硬措施,就要突出问题导向,实施精准监督。要紧扣扶贫攻坚的各个关键节点,紧盯发展生产、易地搬迁、生态补偿、发展教育、社会保障兜底扶贫等重点领域;紧盯扶贫资金分配、项目申报、审核审批、发放管理、项目实施、检查验收等重要环节;紧盯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克扣挪用、优亲厚友、挥霍浪费等问题,做到精准监督执纪问责。
拿出硬措施,就要做到挺纪在前,严肃执纪问责。纪检监察机关要深挖案源线索,强化督查督办,加强纪律审查,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正确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对扶贫领域发生的重大腐败案件,在严肃处理当事人的同时,既要倒查追究党委、纪委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也要倒查追究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责。
当前,扶贫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形式复杂多变,隐蔽性强,做好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就要当好扶贫领域的“啄木鸟”,带头深入到基层去,深入到群众中去;就要苦学本领,练就一双能洞察一切“牛鬼蛇神”的“火眼睛睛”;就要把公开曝光典型问题作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重要环节,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精准发力、重拳出击,始终保持警示震慑的强大态势,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作者:杨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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