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协商被代表”是形式主义在作怪

文章来源:枣庄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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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5-15 15:02:07

基层协商直接涉及群众权益,是政策制定更具有群众基础、体现群众意愿、展示群众选择的重要保证。但半月谈记者调研发现,少数地方,存在重形式而轻实效的现象,基层协商“被代表”。(5月14日 半月谈)
随着经济社会稳步发展,为最大限度保护群众利益,对涉及基层群众利益的事,如征地、涨价等,积极推行“基层协商”;“基层协商”,就是让群众充分发表自己的诉求,通过协商,达成共识,化解矛盾,实现各方利益与诉求都得到尊重。
现实中,一些地方干部,因怕麻烦,图省事,在“基层协商”过程中,逐步走了样、变了味,将“表达诉求”过程,变成了“一言堂”;在一些地方,受血缘关系、他们伦理关系影响,一些人的权利及正当利益被淡化、忽略,变成了“被代表”。
协商不是排斥个人诉求,允许发表不同意见,在平等对话过程中,进行交流沟通,求同存异,让个体利益能够在协商得到尊重;然这种“被代表”的协商,让利益涉及者,无表达诉求机会,自己利益被“他人代表”。
在组织协商过程中,一些基层干部,担心场面失控,怕别人发言,往往将“有意见者”拒之于协商之外;虽有“协商之名”,却无协商之实,并没实现化解矛盾、形成共识之目的,其危害不可小觑,理当高度重视。
如此协商,折射出了个别基层干部能力不够、作风不实之问题,责任与担当不足,畏惧困难,对上级安排工作任务,应付了事,没做到深入实际,分析与解决问题;而是千方百计回避问题与矛盾,是形式主义在现阶段的变种。
这种“被代表”式协商,如纸包火,实属自欺欺人,并没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提供的是一种虚假信息,有妨上级决策,矛盾与问题也将迟早会暴露;而问题与矛盾暴露,必将影响社会的稳定与和谐,伤及党和政府之形象,也让基层干部本身在群众心中失去公信力。
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经进入新时代,改革步入深入区,面对更加复杂的社会矛盾,满足各方正当权益,不容轻视;因此,进一步加强“基层协商”,将问题与矛盾消化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就显得更加突出。
当务之急,要高度重视“基层协商”,确保其不走样、变味;而要实现其目标,需狠抓基层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稳步提升其解决问题之能力,增强其责任心,促进其作风建设不断深入,努力形成一支能力突出、作风踏实的基层干部队伍。
要有效消除“基层协商”不实之弊,更需建立规范性程序,提出明确要求,规范其程序,做到公开透明,接受群众监督,畅通信息反馈渠道,消除“被代表”协商生存土壤,让其无处遁形;同时,实行“问责究责”,发现一起,惩治一起,决不手软。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正风肃纪驰而不息;“被代表”式基层协商,既是“形式主义”之变种,就当亮出法纪利剑,让其得到惩处,付出代价,方能不断夯实执政之基。(尚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