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乡村善治之路

文章来源:枣庄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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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5-10 15:38:34

  善治,也被称为良好的治理,是指要使公共利益最大化的社会管理过程。在2017年底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必须创新乡村治理体系,走乡村善治之路”,并将其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的七个具体路径之一。走乡村善治之路,就是要完善乡村治理的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各方力量,为乡村发展凝聚合力。

  走乡村善治之路,基层党组织要发挥“主心骨”作用。农村基层党组织置身于社会基层,是党的整个执政体系中的末端,也是最基础性的一环。农村基层党组织直接面向普通党员和人民群众,担负着直接联系群众、组织群众、团结群众的重要任务,在促进基层治理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构建乡村善治体系,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地位不能动摇、战斗堡垒作用不能削弱。因此,要把党的领导放在构建乡村善治体系首位,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着力引导农村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确保党在广大农村的有效执政;要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作用,助推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

  走乡村善治之路,社会组织要发挥协同作用。社会组织作为群众共建、公民共享的重要平台和载体,能够协调政府与公众之间、政府与法人之间、人与人之间、利益群体之间等各种关系,最终达到双赢及整个社会的安定和谐。因此,要以农民自愿、产业发展及文化生活丰富为前提,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农村专业协会类、公益慈善类、社区服务类等社会组织,鼓励农民群众通过社会组织表达其利益诉求或主张,鼓励社会组织作为独立公正的第三方协助村两委开展基层治理工作,在部分领域发挥其独有专业优势。特别是要着重发挥文化团体的作用,充分挖掘本地区文化资源,通过文化纽带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进而促进基层治理能力不断提升。

  走乡村善治之路,要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自治主要是健全村民自治制度,推进村务公开,落实村务监督责任制,发挥经济带头人、新乡贤等群体在乡村治理中作用;法治主要是转变传统乡村社会的交往规范和理念,引导群众把维护法律尊严内化为自觉行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良好风气;德治主要是通过建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等形式,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乡村,发挥引导社会风气和凝聚社会人心的作用,从而形成良好的村风民俗。通过“三治”并举、综合施策的方式,真正做到自治润物无声,法治定纷止争,德治春风化雨,共同推动实现乡村善治。

  作者:戈维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