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闭幕会。大会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宪法修正案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草案、选举产生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草案)》中正式确立了监察委员会作为国家机构的法律地位。(2018年3月21日人民网)
治国者,必以奉法为重。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治国理政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国家想要走向现代化,要长治久安,民族要振兴,就必须走向法治化。增强法治意识,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对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在实现“两个百年”中国梦的伟大征途中,在迫切需要提高以现代法治为核心的法治意识,去应对前所未有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
在市场经济的浪潮中,一些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动摇,学法、守法跟不上时代发展的需要,决策时“拍脑袋”、执行政策不注重法律程序,以权代法的现象依然存在。提高党员干部的法治意识,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学法用法;要增强法治意识,树立法治信仰;要强化法治理念,握紧权力的篱笆。
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学法用法。一是把学法纳入党员干部日常学习内容,作为年度考核、升职晋级依据;二是结合工作实际学,通过开展警示教育、案例教育,触及干部灵魂,提升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健全机制,为党员干部在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快捷服务,从而培养良好的守法用法习惯,达到增强法制意识的目的。
增强法治意识,树立法治信仰。党员干部要带头尊法守法用法,做法治精神的“守护者”、法治建设的“明白人”,自觉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信仰者、自觉践行者、坚定捍卫者。把法治精神、法治观念融入到日常工作中,不断提升依法办事、依规办事、依程序办事、依纪律办事的能力。
强化法治理念,扎紧权力篱笆。法律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要依纪依规严肃处置行政执法过程中的行政不作为或行政乱作为等违法违纪行为,强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风行风监督员对党员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力度,健全法治责任审查、引咎辞职、罢免等问责和退出机制,减轻因决策失误造成的损失和影响,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杨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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