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建设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文章来源:枣庄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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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12-13 09:49:39

新华社北京12月12日电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决定自2017年至2020年,对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实施年度考核,推动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属地监管责任,切实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12月12日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三农”工作,他指出,“三农”问题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农民是我国社会主义事业建设的重要主体,农民文化素质的高低,农民合法权益的保障程度,直接关系到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关系到我们中华民族复兴伟大中国梦的实现。我们国家要不断加强法治建设,让农民的合法权益有切实可靠的保障。

一要以法治建设为抓手推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要通过立法的形式,作出相应的制度安排和规则设计,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要在确保取得、自愿有偿退出和管理制度等方面进行探索,深入推进宅基地制度改革。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必须建立在立法建设、制度设计的基础上,法治建设是实现农民的利益、农村得治理、企业得空间、产业得发展、土地得盘活、耕地得保护的一举多得效果的重要保障。

 

二要以法治建设为抓手,实现公共资源优化配置,促进城乡均衡发展,缩小城市与农村发展之间的差距。要以完善立法、创新制度等形式,促进户籍制度改革、农村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教育制度改革,解决农民在城市落户难、农民异地就医结算难、农村教育落后等制约城乡均衡发展的难题,真正实现城乡公共资源的优化配置,保障农民能平等享有接受教育、自由落户、看病就医等方面的权利益。

农民权益的维护离不开法治建设的保障,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离不开法治建设的支持,让法治建设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保驾护航。(文/法府书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