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纪委通报3起扶贫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文章来源:淄博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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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8-26 11:11:24

本报讯 近日,市纪委通报近期查处的3起扶贫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典型问题,分别是:

博山区博山镇马家沟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谢加强,村委委员任艳霞在扶贫工作中弄虚作假问题。2013年,谢加强、任艳霞在该村落实扶贫项目过程中,未按照申报方案和规划组织实施,通过签订虚假合同和提供虚假发票等方式骗取项目验收,套取省级财政奖励扶贫资金12.6万元,用于村集体支出。2017年5月,博山镇党委分别给予谢加强、任艳霞党内警告处分。

周村区丝绸路街道孟家堰村党支部委员申英截留扶贫大病救助金问题。2011年至2013年,申英截留民政部门向该村5名村民发放的大病救助金2500元,用于救助其他村民。申英还犯有其他错误。2017年7月,周村区丝绸路街道党工委给予申英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周村区王村镇宁家村党支部书记李华山在扶贫工作中违纪问题。2016年4月,宁家村使用扶贫资金建设蔬菜大棚,村委与某公司签订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工程施工过程中,李华山作为项目负责人,未经村“两委”会议研究,擅自决定变更工程建设单位。2017年7月,王村镇党委给予李华山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中央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和全省脱贫攻坚推进会议精神,确保党的扶贫政策落到实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严肃查处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做到对反映问题核实不清的坚决不放过,该处分不处分的坚决不放过,处理偏轻的坚决不放过,问题处理不到位的坚决不放过。

(史继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