件件有落实 事事有回音

文章来源:淄博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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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8-20 09:41:17

本报记者 王奇 报道

本报讯 日前,为严格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期间边督边改工作五条要求的通知》(鲁厅字〔2017〕41号)要求,确保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事项认真扎实、严肃高效整改到位,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就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期间边督边改工作发出通知。

《通知》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抓好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事项的整改落实,是讲政治、讲纪律、守规矩的具体体现,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抓好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事项整改落实的重要性,对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要坚决认账,把整改落实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严格落实属地责任、主管责任、督察责任和签字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快速调查、快速整改、快速反馈,确保交办事项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高标准高效率落实到位。

《通知》强调,要全力加快办理速度。对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各类信访问题,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协调联络工作组要第一时间同步转交至相关区县和市直有关部门办理。各区县、市直有关部门接到转办信访问题后,要分秒必争、不舍昼夜,立即呈报党委政府、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及分管负责同志,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和交办责任制,把任务和责任明确到人,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第一时间查清问题,第一时间查明责任,第一时间整改,第一时间追责。每批次转办案件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按照“2+4”要求和“四必到、两到位、六签字”办理制度上报办理情况。对不能立即解决的问题,要制定详细工作方案,逐项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按节点推进整改工作。

《通知》要求,要确保整改工作质量。要深入调查问题成因,准确细致全面客观地了解真实情况,组织专家集中会诊,找准原因、对症下药,精准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保证整改质量。要细化实化整改措施,坚决杜绝大而化之、模棱两可,坚决防止上报材料简单化、时间节点不明确、整改措施不具体,切实做到具体实在管用。要逐级逐层严格把关,现场踏看、从严验收,不放过任何一个环节。对不属实信访问题的认定必须严之又严、细而又细,并提报充分的材料支撑和证明,不得轻易认定“不属实”。对所有带有﹡号、中央环保督察组重点关注的信访问题,在上报办理整改情况时,必须附带整体整改方案。要强化现场调度,区县党政“一把手”和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严格落实“四必到”要求,直接抓、具体管,一线指挥、现场办公,每天调度督导,实地查看整改情况,坚决彻查彻改。要坚持群众参与,听取意见建议,掌握具体诉求,解释有关政策,细化整改措施,监督整改成效,让群众认可和满意。对因办理质量不过关、被打回去重新办理的,要倒查责任、严肃问责。

《通知》指出,要加强信息公开。严格落实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关于做好环境保护督察边督边改信息公开工作的函》(国环督察函〔2017〕23号)要求,通过报纸、电视、政府网站等宣传平台以及各类网络新媒体,及时全面公开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问题的查处整改情况。要加强宣传工作,实时公开相关信息,曝光环境违法典型案例。要高度关注舆情,搞好舆论引导,对造谣煽动的,要严肃处理。

《通知》要求,要强化协调配合。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各区县各部门要坚决服从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切实履行环境保护职责,加大统筹协调力度,抽调精干力量强力推进边督边改工作,确保交办信访问题落到实处。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对发现的问题不回避、不遮掩、不护短、不粉饰,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硬的措施,雷厉风行抓好整改落实。

《通知》强调,要严肃追责问责。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关于加强生态淄博建设督查问责的意见》和环保法律法规,对各类违法违纪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失职、渎职的,严肃进行责任追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立即进行处理;事实比较清楚,但证据尚需补充的,可以先停职后调查处理。对重视程度不足、整改进度迟缓、整改质量不高的,要进行公开约谈;经过整改仍未达标办结的,要进行严肃问责。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协调联络工作组要对整改情况进行督导,扎实开展“回头看”。如发现整改措施不落实、落实不到位、弄虚作假,向被举报对象通风报信,瞒报、漏报、迟报重要信息,工作不认真负责造成不良影响等问题,一经查实,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