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县政府撤销附城镇府处理结论却成“烂尾”
2017年5月,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附城镇联西村村委书记、主任詹友明通过贿选拉票手段被村民举报后,附城镇政府已经查实选举存在违法违规等问题后,避重就轻,草率处理。就此,有村民怀疑附城镇政府有个别领导涉嫌纵容、包庇,应引起上级领导重视。
但是,附城镇政府对这起破坏选举问题的错误处理结果,于2017年8月23日被海丰县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依法撤销处理结论,责令附城镇政府重新处理。
时隔两个多月,海丰县附城镇仍然没有对这起影响极坏的破坏选举案件进行重新处理,也没有最终处理结论,破坏选举的詹友明逍遥法外。其背后隐藏什么猫腻呢?
村主任詹友明组织亲朋好友明目张胆贿选拉票,破坏选举。然而,附城镇政府对自己已经查实的问题迟迟不依法处理,久拖不决。
2017年5月8日,附城镇联西村村委会进行第七届选举投票。有村民举报称,当选村委会主任詹友明组织亲朋好友(詹友明儿子詹振成,陈学文,刘友文等人)涉嫌伪造《委托投票证》骗取选票进行参选,贿选拉票,破坏选举,影响极坏。
有村民认为,联西村选举乱象足够引起政府部门重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安排重新选举。
附城镇联西村委有11个自然村,村民们发现选举存在违规问题仅仅刘厝村一个自然村,其他自然村的选举问题没有一一查清。
2017年7月18日,海丰县附城镇政府书面回复村民,处理结论存在避重就轻,在镇政府调查确认相关人员破坏选举和选票无效的情况下,采取“局部纠正”,没有依照“一法两办法”宣布第七届选举无效,重新选举。
书面回复认定,詹振成、詹友义、刘友文等3人共代领33张选票的行为属无效委托行为。
实际上,当选村委会主任詹友明在选举前组织儿子詹振成、胞弟詹友义等拉票已形成事实。
根据刘厝村“三员”证实和3份《参选村民领票登记表》显示,刘友文个人领取选票高达43张,詹振成领取7张,陈学文领取7张,詹友义进入刘厝村拉票,数目不详,有视频为证。而附城镇政府认定违规选票与刘友文个人领取选票43张事实不符,或附城镇个别领导涉嫌不作为,对违规操作选举行为进行包庇。
詹友明儿子詹振成、胞弟詹友义、刘厝村刘友文、新乡村村民陈学文等人违规领取选票、委托投票问题,附城镇政府已经查实。
其中,刘厝村刘友文违规拉票、领票最为严重。刘友文户口并不在联西村,没有选民资格,就刘友文子女亲属的合法选票才有4张,他代表全家就领取选票6张。
附城镇政府认定刘友文在刘厝村代领选票就有19张。其实,在“三员”证实和领取选票登记表显示,刘友文一人领走选票43张。那么,附城镇认定代领选票才19张,其依据从何而来?证据确凿无法作出公正的认定。
事实上,詹友明儿子詹振成、胞弟詹友义、刘友文等在选举前多次到“超出法定可以委托代为投票近亲属”之外其他人员拉票,但附城镇政府却不认定为“拉票”,显然是对违规选举处置不力。
根据2017年《广东省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规程指引》“局部纠正”处理要求是由于工作疏忽统计票数错误在不影响选举合法性大前提下才能进行“局部纠正”,而联西村委的违规选举问题是有人蓄意组织拉票违法选举。
海丰县附城镇政府已经掌握证据并查清事实,村委会主任詹友明、詹振成、陈学文等人破坏换届选举秩序行为已经构成违法犯罪,却为何不移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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