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动态】 近日,深圳《晶报》一篇名为《福建奔驰豪车售后遇阻 揭露车主维权辛酸路》的新闻在网上引起热议,事件的起因是上海的张先生花金百万向经销商深圳市豪鹏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购买了一款奔驰V级商务车,结果车内空调却不能降到设定温度,根本无法满足日常用车需求。购车至今已有90多天,车主多次与该经销商进行协商,均未得到有效解决。于是,张先生联系了多家媒体,希望能引起社会的更多关注。
近日,深圳《晶报》一篇名为《福建奔驰豪车售后遇阻 揭露车主维权辛酸路》的新闻在网上引起热议,事件的起因是上海的张先生花金百万向经销商深圳市豪鹏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购买了一款奔驰V级商务车,结果车内空调却不能降到设定温度,根本无法满足日常用车需求。购车至今已有90多天,车主多次与该经销商进行协商,均未得到有效解决。于是,张先生联系了多家媒体,希望能引起社会的更多关注。
“车买了之后,我们满心欢喜开回上海,途中就发现,后舱空调在开至最低温度(16℃)和最大风速(7挡)的情形下,制冷效果也仅能达到28℃。如果把中隔屏的电视机立起来,整车被分为前后两个空间时,后舱的温度高得根本让人无法待在车内。”说起这事儿,张先生愤怒难平。
为此,张先生拍了视频保存证据,并联系了经销商深圳市豪鹏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并向其说明了情况。然而,经销商的售后处理方式却让他始料未及。
“先是经销商推脱,空调系统属于福建奔驰原厂设计,而后说这是改装设计问题,又试图说服我以‘降下中隔屏电视,用前舱吹半小时冷风’的方法达到整车制冷。随后咨询生产厂商,对方又提出‘降下电视机,前后互通’或‘在中隔屏位置钻两个出风口,一个抽风一个送风’等一系列方法。汽车的设计和改装是非常严谨的,然而两家公司这种对改装的建议如此随意,如‘儿戏’般的方法来达到空调制冷的效果,根本无法让我接受。”
经过多次温度测试,经销商深圳市豪鹏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最终承认,车辆后舱空调制冷效果存在缺陷不达标的故障。7月27日,该公司派人将车提至改装生产厂商——江苏省镇江飞驰商务车有限公司进行维修,“但维修的过程及结果,又让我大为恼火。经销商的销售代表通过微信联系我,说已查明空调不制冷是由于空调管到后舱的风速有问题,并提出将空调管重新安装的解决方案。我希望对方能将改动部位拍好照片发过来确认,但对方一直未回应。并在我未授权的情况下,私自进行车内空调管道重装。然而,即使进行了空调重装,该车在返回上海进行二次检测发现,空调制冷依旧没有恢复正常。”
张先生向记者表示,“8月17日,我提出‘不换车不退车’的降价处理补偿,但时至今日,却一直没有得到经销商的正面答复。我现在的诉求是退车。”
后来,《晶报》记者又联系了负责改装的生产商——江苏省镇江飞驰商务车有限公司负责人岑先生。据他反映,“车主反馈空调不能降到设定温度后,我们想办法做了很多改进方案,比如‘降下中隔屏电视,用前舱吹半小时冷风’等,都没让车主满意,最后我们将空调管重新安装后,解决了这个问题,8月15日,当这辆奔驰商务车送回上海后,张先生发现车内遗留着灰尘粉末和各类螺丝,我们虽然就此向他表示道歉,但他则要求退车。在我们已做好了相关维修,并认为车没有问题的情况下,是不能满足车主这个要求的。至于上牌一事,是车辆生产企业要更名了,我们是提醒车主于10月1日前上牌,否则如到期无法上牌,可能会有潜在损失。”
广东俨道律师事务所民事部律师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其他销售者追偿。如果有损害的存在,张先生可直接向经销商深圳市豪鹏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要求赔偿;若经销商承担了修理、更换、退货或者是赔偿损失的责任,在问题属于改装生产厂商责任的前提下,经销商是有权向改装生产厂商追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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