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政服:整治“小官”当抓小责细

文章来源:枣庄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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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12-04 09:39:47

今年以来,江西省余江县纪委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把整治和查处群众身边的“小官”“小案”作为执纪审查工作的重中之重,当好政治生态“护林员”。(1130日中国新闻网)

    县乡基层是党的执政根基,同时也是腐败的集中爆发区,虽然大案要案不多,但“拔毛式”腐败频发多发,给群众带来的伤害一点不比“老虎”小。因为“老虎”距基层群众远,不会给群众造成直接伤害,群众感受不到,但“蝇贪”就不一样了,他们大多扎根在基层,每天与群众面对面,参与的腐败也多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一旦得逞,往往会给群众带来切肤之痛。为此,尽管“老虎”落马带来的掌声多,但蝇贪落马让群众更有获得感。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的时代,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也就是说,人民群众不再满足于吃得饱、穿得暖,既有了更高的精神追求,也有了对美好生态环境的渴望,既要吃得饱,更要吃得健康,活得更有底气、更有安全感,党的执政更加清廉,让人民群众获得更多利益。

    加力加劲整治基层“小官”“小案”,是诸多原因叠加的明智之举。首先,整治基层“小官”能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无论是以权谋私、还是权钱交易,往往损害的都是群众的“救命钱”,刹住这股贪腐风,也才能让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同时,整治基层“小官”是巩固党的执政根基所需,“千里之堤毁于蚁穴”,要让我们党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就必须把这些贪腐人员清理出局,保持党的健康肌体。

    但腐败的形成也绝非朝夕之功,而是从小违纪、小问题一步步演变而来,逐步恶化的。整治“小官”就要从小事抓起,在干部刚犯错时,就及时介入,通过谈心谈话、警告提醒等方式,让犯错干部意识到问题所在,立即进行改正,令错误就此终止,不再变大。纪检监察干部应严格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求,在抓早抓小方面多下功夫,抓住小问题不放,一一解决到位,从根本上解决腐败的产生,让基层的服务环境更加风清气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