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达州市中级法院二审作出终审裁定,驳回谎称能拿到公租房指标,私刻印章诈骗2224万的渠县龙凤乡娱乐村原村支书陈以朋等7人,就一审作出的以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的上诉,维持原判(11月23日《中国新闻网》)
与此同时,云南省陇川县民政局56名干部职工中,竟然有40名领导干部职工的82名亲属违规享受城乡低保,简直把党和国家为贫困群众的福利,当成了自家的私利益。而原县民政局原局长杨恩增对此应答为“不知道”和“万分惊讶”,表现出的冷漠、旁观、无担当态度,实难对等案发前其陇川县章凤镇党委书记的形象。
“操守要有真宰,无真宰则遇事便倒,何以植顶天立地之抵柱?”陈以朋和杨恩增分居大西南的一南一北,职务级别一高一低,但他们拥有一个共同的身份“党的书记”,一份共同的使命“为人民服务”,一份共同的职责“带领群众发展增收致富”。
在实现“两个一百年”的伟大征程中,他们忘记了自己身上肩负的使命、组织的信任、人民的重托,“刻舟求剑”中饱私囊,心中没有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就是共产党人的“真宰”,也就丧失“初心”之源、立身之本。其代价是真正需要低保的困难人群得不到低保,国家的好政策无法有效落实,当地党委政府的形象一落千丈。
面向未来,面对挑战,全党同志一定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万里江堤,溃于蚁穴。无论多么伟大的事业,落实到最后都是人,人的因素是党的理想、人民事业成功的核心关键。笔者认为,基层党组织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堡垒,党委书记作为党建第一责任人的问责制度必须强化,进一步明确各级党组织、各级党委班子成员的党建要求,确保克服那种“上头重视、中间传达、基层应付”等压力递减的现象;要构建行之有效的量化考核方案,涵盖政务、党务等涉及党建,用“分数”高低督促各级党组织把“务虚”工作真正“做实在人的心上”。(作者:冯卫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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