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多个社区要求行动不便的老人,需手拿当天报纸举在胸前拍照,以证明“自己还活着”,这种做法让一些老人“难以接受”。采访中,有社区工作人员表示,老人对这种方式有抵触,他们能理解,但也是无奈之举。不过,也有社区较人性化,以微信视频的方式对行动不便的老人进行认证。(11月22日《大河报》)
其实,近年来,各地媒体已经报道过很多次这类新闻。因为要求领取养老金的老人证明自己还活着,这并不只是郑州市独有的规定,全国各地很多地方都有类似规定。
人社部门给出的理由就是,如果不要求领取养老金的老人认证还活着,很有可能发生他人冒充已经过世的老人继续领取养老金的情况,给国家财产造成损失。而且,从现实情况来看,各地确实都曾发生过老人过世之后,其子女冒领养老金的案件。从这个角度说,人社部门要求领取养老金的老人拍照证明自己还活着,看上去不无道理,并不能说是在刻意刁难老人,不算是“奇葩证明”。
另一方面,近年来,不少地方不再要求老人上门认证自己还或活着,而是安排社区干部上门给老人拍照认证,或者让老人自己拍照后上传给社区干部进行认证还活着,减少老人来回奔波,显示出了公共服务的人性化。
但是,从法律角度说,一个人是生还是死,主要看他的户口是否还在,而不是有没有拍照认证。根据《户口登记条例》规定,“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这意味着只要一个人去世,就需要到公安机关进行销户。反之,只要户口还在,意味着这个人在法律上还是个活人。从这个角度说,要证明自己还活着,法律上的最好证据就是看户口有没有注销掉,只要户口没有注销,就可以继续领取养老金,并不必拍照认证。可见,其实没有必要让居民本人证明自己还活着。
因此,破解老人证明“自己活着”问题,真正实行人性化服务,既不让老人亲自跑路去认证,也不必通过拍照认证自己还活着,最根本的是要打破信息壁垒,实现信息共享。人社部门的养老金数据系统,与公安机关的户籍信息系统全面对接,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及时掌握老人是否去世的讯息。只要老人被销户,那么就立即停止发放养老金;反之,只要老人没有销户,就继续发放养老金。做到这一点,在移动互联网时代的今天已经不是一件难事。再者,完善法律法规,对于冒领养老金的行为,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责任,提高冒领养老金的违法成本,遏制人们冒领养老金的冲动。
何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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