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企业环境问题,会不会有人被追责?治污不力导致冬季雾霾加重影响生产生活,这事过去就翻篇了吗?11月16日,随着第一批中央环保督察移交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的问责情况公开,这些问题都有了答案。(11月17日人民网-人民日报)
环保督察不能成“一阵风”。近期,第一批环中央环保督察移交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的问责清单情况公开,一大批违法企业环境问题、治污不力问题、履行环保责任不力问题受到严厉问责,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反响。事实上,一段时间以来,中央环保督察轮番推进,采取了严厉举措,实行了严厉问责,产生了强大震慑,赢得了群众点赞。但一些群众仍有质疑,对于违法企业环境问题,追责问责是否一追到底?对于治污不力的行为,是否实行“一票否决”?问责是否从严从实,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环保督察的实际成效。如果问责止于形式,没有形成“不能”“不敢”“不愿”的氛围,则可能前功尽弃。
环保督察贵在失责必问。一些地方之所以会存在推进环保工作不力的问题,追根溯源,就是在问责上失之于软、失之于宽,或流于形式,没有逗真碰硬;特别是一旦触碰到既得利益势力,或涉及到领导干部,就畏首畏尾,不敢从严问责。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开展中央环保督察,旨在高悬问责之剑,督促违法排污企业、履行环保责任不力的地方和单位深彻整改,相关责任人受到严厉处分,形成推动环境治理、贯彻绿色发展理念的“倒逼效应”。因此,对于开发违法排污行为、履行环保责任不力问题,必须坚持从严从实原则,让“失责必问、问责必究”成为常态。
环保督察需久久为功。不积跬步,无以之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确保环保督察产生强大广泛持久的“倒逼效应”,就必须做到抓铁有痕、踏石留印、敬终如始,以钉钉子的精神推动环保政策贯彻落实到“最后一公里”,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定力各项环保举措抓实抓细抓常抓深,让环保问责压力层层传导;明确各级党委环保主体责任、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主抓责任、环保业务部门及具体负责同志具体责任,明确问责情形、方式、流程,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行百里者半九十”,一段时间以来,中央环保督察轮番推进,取得显著成效。但也必须注意到,一些违法排污、履行环保责任不力的问题仍不时发生,实现环保彻底整治、让绿色发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仍然任重道远。时间进入新时代,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日益增长,对青山绿水更加渴求,对经济社会实现可持续健康发展更加期待,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是大势所趋、民之所望,全面、深入、持久推动环保督察更是现实所需,需要持之以恒,保持力度不减、尺度不松、节奏不停的高压态势。
作者:伍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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