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的博士安家补贴20万

文章来源:淄博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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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10-25 10:27:32

(记者赵晓雯)按照《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规定,昨日记者获悉,2016—2017年度淄博市企业引进博士及“双50强”企业引进硕士补贴开始申报了。

申报范围:(一)我市企业新引进的并按规定交纳社会保险费的全职博士研究生(2016年10月18日—2017年9月30日之间签订5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二)我市“双50强”企业全职引进的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硕士研究生。

按照通知规定,对于符合条件的人才,博士研究生给予安家补贴20万元(随第一次生活补贴一次性发放),3年内给予每人每月4000元生活补贴(每年集中发放一次);“双50强”企业硕士研究生3年内给予每人每月2000元生活补贴(每年集中发放一次);市属企业所需资金由市财政承担,其他企业所需资金由市、区县财政各承担50%。其中,市财政承担的资金从人才工作专项资金中列支。

符合条件的人才提出申请,经企业盖章同意后,属市属企业的报市人社局人才服务中心;属其他企业的报区县组织、人社部门,由区县人社部门统一向市人社局人才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需要注意的是,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在签约单位服务未满3年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自调离当月起停发生活补贴;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在签约单位服务未满5年,因个人原因调离的,全额退回安家补贴;对弄虚作假冒领或套取补贴资金的单位和个人,全额予以追缴,并给予严肃处理。触犯法律法规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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