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组织和制度创新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成效显著

文章来源:淄博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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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10-20 10:54:46

近年来,市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按照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部署和省专项小组、市委改革办要求,坚持把组织和制度创新摆在突出位置,始终遵循落实“两个责任”、坚持“两个为主”、实现“两个全覆盖”这一主线,统筹谋划,稳步实施,推出了一批有力度、有分量的改革成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注入强大动力。市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先后召开10次会议,研究部署改革工作,审议有关文件。专门起草《淄博市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并配套《重要举措和任务分工》,分解细化出23项重要改革举措。每年提出年度改革工作要点,实行项目化、台账化管理,加强督促调度,保证了改革事项落地见效。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市委制定出台《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市纪委制定出台《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意见》,为落实“两个责任”开列责任清单、提供制度依据。市纪委主要领导坚持与新任职区县党委、政府、纪委主要负责同志廉政谈话,加强提醒,提出要求。认真组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考核,每年由市领导带队对各区县和市直部门进行实地检查,并逐一反馈,提出整改意见。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制定出台《中共淄博市委关于规范党的问责工作流程的意见》,着力强化问责追究,倒逼责任落实。各级纪委通过严格执纪审查、开展述廉述责、强化派驻监督、启动市县巡察等手段,着力构建监督有力、制约有效、问责到位的落实监督责任制度体系,推动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形成良性互动。

落实“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要求。按照省纪委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了《区县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市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提名考察办法(试行)》和《市管企业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规范提名考察程序。办法出台以来,市纪委会同市委组织部对1名派驻纪检组书记人选、5名派驻纪检组副书记人选,6名区县纪委书记人选、7名区县纪委副书记人选进行酝酿提名和考察,进一步增强了纪委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在此基础上制定出台《区县纪委常委、监察局副职任免职办理工作程序》,切实把好区县纪检监察领导班子成员选拔任用关。

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要求。作为全省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两个市级试点市之一,市纪委紧紧围绕“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这个核心,牢牢把握“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这个重点,制定了《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试点方案》,改革创新不适应纪律审查新要求的观念、方式和方法,有力促进了查办腐败案件工作更加统一、科学、规范。与此同时,制定《关于规范谈话函询工作的暂行办法》、《派驻机构对科级以下工作人员纪律审查的工作程序(试行)》等程序规定,市及区县均建设廉政教育谈话场所,保证了依纪依规做好执纪审查工作。

改革创新派驻监督体制机制和工作方式方法。为进一步发挥派驻监督作用,发挥好“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市纪委积极创新工作方式,打造履职平台。以市纪委派驻机构为主体,从2015年开始先后组织了48个巡查组,分六轮对97个市直部门单位开展了巡查监督。其中,例行巡查56个部门单位,专项巡查41个部门单位;巡查市直部门单位89个,市属企事业单位8个,共发现问题870余个,督促整改一大批面上存在共性问题,对个别党员干部违纪违规问题立案审查、严肃处理,取得了良好效果,至2016年底,基本实现了对市直部门单位巡查监督全覆盖的目标。在此基础上,2017年组织各派驻组对被巡查单位进行“回头看”,督促其彻底整改新老问题,推动了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政治生态持续好转。

建立完善市及区县两级巡察工作制度。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依据省委《关于建立市县党委巡察制度的意见》,在市委领导下,先后制定出台《中共淄博市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中共淄博市委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年)》、以及巡察机构《工作规则》、被巡察单位配合巡察工作《暂行规定》等,组建了市委巡察机构,为巡察工作打下坚实基础。6月底,制定十二届市委第一轮巡察工作方案,发布了巡察公告,启动了第一轮对10个部门单位的巡察。目前,进驻阶段工作全部完成,各巡察组正在撰写报告,近期将提交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对有关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开展三个层面述廉述责工作情况。从2012年起,围绕发挥纪委委员作用,用好纪委全委会这一载体和平台,创新开展了区县党政班子成员向同级纪委全委会专题述廉述责、区县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向市纪委全委会述廉述责、市直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市纪委全委会述廉述责三个层面的专题述廉述责工作。为确保述廉述责效果,实行了主持人制度,现场面对面或递询问质询卡的方式向述廉述责对象提出质询询问。质询询问不作事先沟通,现场提问直言不讳、“辣味”十足,真正起到了让述廉述责对象“红脸出汗”的效果,搭建起了“两个责任”相结合的平台、党内政治生活中批评与自我批评互动的平台、纪委委员履职尽责的平台。

深化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严格规范区县纪委书记和镇街道纪委书记职责分工,实行签字背书制度,保证纪委书记抓好主责主业。加大对市纪委和区县纪委参与议事协调机构清退情况的审查力度,巩固议事协调机构精简成果,市纪委参与议事协调机构保持在12个左右。按照上级要求,市纪委机关进行了内设机构调整,增加了纪检监察室数量,新成立干部监督室,编制、人员向执纪监督一线倾斜。全面落实区县纪委内设机构调整要求,8个区县纪委普遍增加行政编制,监督执纪编制占比和纪律审查编制占比均达到或超过省纪委的要求。坚持以信息化推进纪检监察工作,推介推广有关区县经验做法,启动全市纪检监察信息化应用支撑平台,为纪检监察工作插上科技翅膀。

(史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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