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保护人士给将赴“刑场”的猪喂水是否合法?加拿大就因此引发一场官司,纠缠了快两年。本月4日,一名可能要蹲10年大牢的动物保护人士终于得以全身而退。
英国《卫报》报道,安大略省多伦多地区一家法院的法官戴维·哈里斯当天裁决,“多伦多救猪组织”创办者阿妮塔·克拉因茨给待宰猪喂水的行为并没有妨碍生猪作为财产的使用,因此驳回针对她的起诉。
见证生猪在运输途中及屠宰场的遭遇是“多伦多救猪组织”的工作。成员定期在屠宰场附近路口趁运猪车停下时给它们喂水和食物。2015年7月的一天,天气炎热,一辆牵引式挂车载着190头猪开往一家屠宰场。克拉因茨给几头猪喂水,却被司机阻止。双方发生冲突后招来警察。
损害财产在加拿大属违法行为。检察官认为,猪属于农场主的私人财产,克拉因茨可能给猪喂了水以外的东西。警方起初指认她给猪喂了“不明液体”。
哈里斯认定,“按照加拿大的法律,猪属于财产”,但克拉因茨没有干涉财产的合法使用,猪依然被宰杀。对于给猪喂水一事,“司机知道,屠宰场也知道,但后者没有因此拒绝接受这批猪”。
旁听席上,不少动物保护人士对哈里斯的裁决报以掌声。克拉因茨认为,这一裁决表明,“表达同情不是犯罪”。
不过,安大略省代表农场主利益的团体对裁定表示失望。他们担心动物保护人士将因此壮胆,双方的对立会进一步加剧。(陈丹)[新华社微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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