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网称:上海易鑫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能够为用户提供全面的线上汽车金融产品和服务,为金融客户提供有效的O2O运营服务,累计服务用户破亿人次,业务范围遍及全国300多个城市。然而,就是这样一个所谓的大公司,在聊城却发生了一件令人匪夷所思的事。
“双方有协议,月月足额还贷款,所有手续均为真名实姓,价值6万的汽车竟然不翼而飞,想讨公道却找不到人……”2017年3月16日,家住聊城市兴华东路的市民姚女士向本网投诉称:“上海易鑫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采取非法手段盗抢公民车辆,希望广大媒体能够帮助自己讨回公道。”对此,媒体就此事进行了深入调查。
是“偷车”还是“收车”?
易鑫公司苟且行为令人甚为愤慨!
“我于2017年2月8日晚,将一辆鲁PD6H25号北京牌轿车停在山东省聊城市东昌路市委对面工商行处,结果第二天早场发现,车辆不翼而飞了。当时我急坏了,立即就向聊城市东昌府区公安局报案。2月16日,上海易鑫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却给我发来的车辆收回通知信。也就是说,是上海易鑫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消费者一点征兆没有的情况下,私自开走了我的车辆。“这不是所谓的收车,是典型的刑事案件,是偷车!”面对媒体,姚女士极为愤慨。
原来,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2016年9月24日,姚女士经人介绍,来到济南市宝盈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并以58377元的价格购买了北京牌轿车一辆。因为资金紧张,按协议,先期支付了26800元,其余款项则按着济南市宝盈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要求在上海易鑫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办理了借款手续,从此,每月向上海易鑫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还款1320元,时间为2年。还款半年后,姚女士与济南市宝盈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协商,将融资改为了分期付款,并按协议将该车所有权全部划归姚女士所有。为此,姚女士办理的相关手续,取得了鲁PD6H25牌照。
按理说,事情发展很简单也很正常,按着如此还款,还有一年半姚女士就能还完所有款项。但不知为什么,却发生了本文的开头一幕。对上海易鑫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行为,姚女士很是愤慨:“8日晚丢失车辆,16日才收到所谓的通知,我们先不管什么原因促使该公司工作人员做出这样苟且的事情。就这一项就足以说明了公司的管理和经营情况了。作为公司不能在没有任何通知的情况下私自开走已经属于我名下的车,如果我车里存放贵重物品,是不是这个损失也应由公司的违法行为来承担?在没有明确告知我情况之前,私自开走车辆,绝不是所谓的收车,而是地地道道的偷车!”
是“联合”还是“合伙”?
网友质疑公司与第三方携手诈骗!
调查中,查看上海易鑫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发出的收车通知显示内容大致为:尊敬的客户:姚淑兰,(合同号为:DY-1609-305597)因你未履行合同还款义务,已将你承租车收回。欲想取回车您需补交催收费、应交利息、剩余本金、违约金、过路费、评估费、停车费、等等共计48541.03元。”
对此,姚女士甚为不解,因为姚女士每月都是按协议存入协议款项的啊。为此,姚女士出示了银行开具的还款明细流水。自2016年10月23日至2017年1月26日,每月均为1320元,收款方为上海易鑫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这怎么就存在着未履行合同还款义务的行为呢?于是,姚女士首先来到济南市宝盈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询问。得到的答复是姚女士的车已于本公司没有关系。因为上海易鑫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已经交齐了车辆款项,所以相关的纠纷与济南公司无关。奇怪的是,姚女士在济南市北汽四S店汽车城购买车辆,并在该签定购车协议,交纳的首付款项,但公司连个协议的复印件都没给她。
为了解事件真相,姚女士带媒体人员来到济南北汽车城四S店营业部。该公司崔刚经理称:姚女士购车时并没把钱交给本店,是交给了上海易鑫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也就是说,姚女士的所谓经济纠纷是与上海易鑫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纠纷。对此,姚女士感到困惑,明明是在这个现场签的协议,怎么成了和上海易鑫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定协议呢?崔刚经理解释:虽然是在这里签的,但是那都是上海易鑫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人员。里也有过类似事件也有人找过贵店了解过这类事情吗?崔刚经理说有过。但上海易鑫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员工平时不在这里,只是有人购买车辆时他们才来。当调查询问姚女士,签订协议时负责和你签协议的人在不在现场?姚女士摇头表示没有。
是“理由”还是“搪塞”?
消费者损失的责任谁来买单?
随后,姚女士联系到了上海易鑫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电话4000598598。工作人员称,姚女士的车与第三方有协议,所以开回,对公司构成了不能还款风险,所以该车收回。至于什么风险,工作人员称无法回答。
2017年4月18日,姚女士联系了上海易鑫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总公司一位姓黄的年轻女士称:“对反应的情况已经安排人员联系姚女了、会处理的。但是姚女士告知并没人与其联系、黄女士只是含糊其辞。并告诉姚女士要不在拨打客服问问,便匆匆挂掉了电话。”
无奈中,姚女士多次拨打4000598598客服电话,但是客服工作人员只是说不清楚此事,3月22日,一位自称是上海易鑫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与姚女士联系,并告知姚女士要想要回属于自己的车,还是必须要付清全款,还要违约金、拖车费、看车费、过路费、评估费、催收费、等等计48541.03元,以前交的与他们无关,如姚女士不满意,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到法院起诉。
在调查中,相关人士认为:“上海易鑫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总应该給予客户提供一切客户所需的手续或方便,如今车开走并要求姚女士交付全部购车款,所谓的理由是怕第三方给其带来风险,但姚女士认为自己只是在济南北汽提车时在4S签过协议并为与第三方签过任何协议,如果有请上海易鑫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給予出具一份,但是上海易鑫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却迟迟不给出具,作为不欠上海易鑫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车贷利息的客户姚女士百思不得其解,感到这里边隐藏的东西太多了。”
截至目前,姚女士车依然每月按期交付车贷款,但自己的车辆却无法回到聊城,姚女士受损害的切身利益该由谁来买单?对此,调查将继续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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