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珍奥集团一直是行业诚信与规范的倡导者,从十年多前的“中国保健品行业信誉保证”活动,到现在中国消费者协会设立“珍奥保护消费者权益先行赔付保证金”,珍奥对于产品质量的高标准、严要求,数年如一日,珍奥全心全意为消费者着想,诚信经营的文化,早已深入骨髓。
△2011年2月12日,“珍奥保护消费者权益先行赔付保证金”在中消协正式设立,该保证金将定向用于因珍奥销售的产品和提供的服务而遭受损害的消费者进行赔偿。图为珍奥集团2012年会上,中消协副秘书长董祝礼发布珍奥产品“零投诉零举报零事故”的监测报告,并再次与珍奥联手宣传年度3·15主题。
荣誉见证诚信
珍奥集团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先后荣获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出口名牌、国家行业信用最高级AAA级信用企业、辽宁省质量管理奖等诸多荣誉,多次获评辽宁省和大连市纳税大户,连续十六届蝉联中国保健行业“十佳企业”和“十佳保健品”,产品曾被评为第28届奥运会中国体育代表团专用保健品。2012年6月,珍奥产品通过德国克隆大学的严格检测,成为国际举联首家全球健康合作伙伴。每一项荣誉的背后,都是严格的考核、监测与鞭策,这些无尚的荣誉不但见证了珍奥的诚信品质,更促使珍奥对诚信的坚守,数年如一日。
△2011年2月27日,珍奥被评为国家行业信用最高级“AAA级企业”,颁发机构为中国保健协会。
△2012年5月12-14日珍奥集团荣获2011年度“全国商业质量奖”,该奖项是我国商业服务业质量领域最高荣誉。珍奥集团是中国保健行业第一家获奖企业。
规范保证品质
珍奥集团贯彻“1%的缺陷就是100%的否定”的质量观,从文化理念上教育员工质量意识。平时,珍奥严格执行健康食品和药品生产的国际安全准则,先后通过了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HACCP国际食品安全预防控制体系认证、ISO22000国际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国际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药品新版GMP等认证。此外,珍奥还获得了FDA企业注册资格和产品通关检验,以及日本厚生省健康产品准入认证。
△严格规范管理的珍奥生产线
珍奥诚信之路
○2002年3月13日,珍奥在当年“3· 15”活动中,被评为“2002年大连市民喜爱的商标”。
○2004年3月12日,珍奥被授予“大连市关注消费者权益十佳企业”称号。
○2006年1月,在首届“消费者最信赖的中国质量500强”活动中,珍奥被评为“消费者最信赖十大质量品牌”。
○2007年1月30日,珍奥被评为“《中国质量万里行》首家质量信誉跟踪企业”,珍奥系列产品被评为“《中国质量万里行》首家质量信誉跟踪产品”。
○2007年3月15日,珍奥被评为大连市“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A级诚信单位”。
○2007年10月,国家工商总局对第四批(2006年度)全国“守合同重信用”单位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公示,珍奥榜上有名。
○2008年1月8日,珍奥被辽宁省政府授予“质量管理奖”,成为大连市唯一获选企业。
○2008年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珍奥第三次蝉联“消费维权十佳单位”。
○2009年,珍奥再次被评为大连市“消费者维权十佳单位”,并获“诚信金鼎”。
○2010年2月10日,珍奥被评为“全国商业3· 15荣誉企业”。
○2010年3月20日,珍奥集团自2005年以来连续3届获评“中国保健品十大公信力品牌”。
○2011年1月8日,珍奥与数十家保健食品企业联合签署了《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科学开展消费指引》承诺书。
○2012年3月31日,珍奥集团喜获“中国保健品十大公信力品牌特别奖”,珍奥核诺胶囊、珍奥力国胶囊、珍奥欧力丁胶囊、珍奥HTB功能纺织品等产品被评为“100大保健品公信力产品”。
○2013年1月,珍奥集团获得国际举重联合会颁发的“全球优秀合作伙伴”荣誉。
○2014年,珍奥集团加入辽宁省信用协会。
○2015年,珍奥被大连市消费指导促进会授予“大连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承诺示范单位”。
○2016年,珍奥集团与《中国消费者》杂志社合作,推出《中国消费者》(珍奥专刊)。
○2017年,珍奥集团继续与《中国消费者》杂志社合作,发行《中国消费者》(珍奥专刊)的同时,在珍奥演播室启动《健康消费教育专栏》,宣传引导消费者树立健康科学的消费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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