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行先试趟新路,深化改革惠民生。
近年来,我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部署的改革试点任务,坚定不移推进落实“一个定位、三个着力”总体思路、“四位一体、组群统筹、全域融合”城市工作思路、“新旧动能转换走在全省前列”和“建设现代化组群式大城市”奋斗目标、“十个新突破”工作重点,按照“坚持三个不能、做到三个带头、坚守五条底线”新要求,始终做到“五个坚持”聚合力、深化改革惠民生,把抓好试点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任务和重要方法,注重调动基层改革积极性,激励争取试点和探索创新,引导各级先行先试,全面加强和规范改革试点工作,一些重要试点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对全局性改革发挥了示范、突破和带动作用,为全市改革整体突破积累了宝贵经验。
截至目前,我市共承担省级以上试点任务192项(含重大区域政策,下同),其中国家级62项、省级130项;2017年以来,全市新增国家级试点23项、省级试点37项,是2016年全年新增数量的1.2倍。
四大举措齐发力
试点路上铿锵行
党委引领 破冰攻坚
市委始终坚持党委对改革的集中统一领导,持续推进党委书记抓改革的政治责任和主体责任落实,凝聚形成改革试点推进合力。
压实工作责任。对试点工作任务进行责任管理,对拟争取和已承担的改革试点任务,逐一分解到相关市领导、专项小组、部门、责任人,建立《改革试点争取台账》《改革试点工作台账》,明确试点任务的牵头部门、参与部门、完成时限、任务目标、成果形式,做到进展情况月月督导、月月通报,完成一项销号一项,实现试点工作目标管理全过程、全覆盖。截至目前,全市11个区县(含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67个承担试点任务的市直部门共建立改革试点台账162个,出台改革试点工作意见、实施方案、配套办法321件,改革试点工作实现责任清、任务明。
实施“一把手”工程。市(区县)党政“一把手”、领导小组成员、市(区县)部门单位负责同志主动认领改革试点任务,对改革试点任务重点关注,靠上协调调度,及时解决改革试点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先后牵头认领的老工业城市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国家扶贫改革试验区、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等10余项重大改革试点任务均取得突破性进展,带动提升了全市整体工作上水平。
强化督导督查。把区县、专项小组、牵头部门改革试点工作情况实行分层管理,进行重点督查、重点通报。区县每月对本区域内各领域、各部门改革试点工作情况进行自查;市各专项小组每月对本领域内各区县、各部门改革试点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市各专项小组和各区县每月更新试点工作台账,形成试点工作报告报市委改革办。市委改革办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试点工作专项督查,既通报试点争取情况、新增试点数,也通报试点推进情况和重大试点成果,倒逼试点工作高效推进、有效落实。截至目前,市委改革办已开展试点工作专项督查9次,形成督导通报9期。
严格考核奖惩。区县新争取到省级、国家级改革试点的,在每月督导中予以加分;把试点工作情况列入对区县、部门深化改革工作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在机制建立、工作推进、任务完成等考核内容中作为重要考评指标,确保试点任务落到实处。对在试点工作中执行不力、推进缓慢的,责令限期整改。2015年以来,先后委托市委党校、山东理工大学对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桓台县新型城镇化、沂源县“两权”抵押等11项省级以上试点工作进行评估,详细掌握了试点工作的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社会反映情况,评估情况记入全年考核成绩。目前,各级试点任务正在按上级部署有序推进,考核“指挥棒”作用效果凸显。
抱团争取 跟踪推进
实行试点线索交办制度。市委改革办每季度梳理中央和省拟部署的改革试点线索,印发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区县,由区县和市直有关部门具体负责、及时了解、积极对接,争取更多试点落户淄博。目前,累计下发试点线索136条,其中国家级试点线索48条,省级改革试点线索88条。
实行“一月一对接”制度。各区县和市直有关部门积极主动与上对接,及时掌握国家和省全面深化改革的新政策、新动态、新试点、新要求,并将对接争取情况及时报告市委改革办。例如,针对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股权众筹融资等试点,市发改委及时跟踪试点部署工作,为第一时间开展申报工作做好准备;市经信委与省经信委积极协调沟通,积极开展第二批省智慧园区试点申报工作,为试点争取工作赢得了主动,等等。据不完全统计,近两年来,全市各级各部门累计开展对上争取840余次,对接部署改革试点任务的国家部委、省直部门163个。
实行争取试点“双线”工作法。区县和市直有关部门分别建立试点争取台账,明确争取试点的牵头单位、参与单位、责任领导、进展情况等,及时协调衔接,共同对上争取。今年4月份,张店区作为全省唯一推荐区县,专程赴国家发改委汇报对接国家第二批双创示范基地申报工作。
实行试点任务推进台账管理制度。对争取到的上级改革试点,建立试点任务台账,每月跟踪调度试点任务进展情况,对推进快、效果好、经验相对成熟的,及时总结提炼;对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修订试点方案;对已完成的试点项目,做好总结验收、上报推广工作,确保各项试点任务高效有序推进。
规范试点 明晰任务
根据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加强和规范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和省委改革办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对承担的国家级、省级改革试点进行系统梳理、分类处理,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和规范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提报试点清理规范报告的注意事项》《承接省级以上改革试点统计表》和《清理规范改革试点情况表》,为各区县、各领域明确了工作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提供了改革试点项目规范清理的依据。
对照试点工作台账和清理规范要求,市委改革办对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前部署的改革试点、无批复文件或证明材料不全的试点进行了集中清理,对6项已经完成目标任务的国家级试点、18项完成目标任务的省级试点进行了总结销号。清理中,对市级安排部署试点任务的数量、时限、范围、目标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对试点工作所需的地方性法规授权问题,要求牵头单位与立法部门主动衔接、同步推进,确保试点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可管可控。对目前承担的改革试点,67个牵头单位和部门均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试点进度开展工作,累计召开380余次专题会议部署研究,各项试点进展顺利。
推广推介 释放红利
市委改革办对我市探索开展的改革试点创新经验,积极对上推广推介,多项改革试点经验被《人民日报》、央视新闻联播、新华社等主流媒体刊发报道,得到上级部门的广泛认可。
积极推广推介。2016年以来,市委改革办在广泛征求各级意见的基础上,围绕“多规合一”、农村集体产权股份制改革、“两权”抵押贷款、教育信息化等试点经验,召开由各级新闻媒体参加的推广推介会36次,集中向全国全省全市推广推介。2017年以来,市及区县全媒体69个“深化改革惠民生”专栏,累计刊播改革试点方面的宣传稿件540余篇(条),微信公众平台“淄博改革”累计推送改革试点类文章信息210余篇;国家有关部委、省直有关部门在我市累计召开试点工作现场会、经验座谈会60余次,区县、市直部门围绕试点工作在国家级、省级会议上典型发言30余次。我市探索资产收益扶贫新模式助贫困户脱贫、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临淄“河长制”和医联体做法、桓台县“多规合一”试点、高青县“救急难”试点等经验做法,先后在《人民日报》、央视新闻联播、新华社《高管信息》《山东参考》刊发。
惠民成果丰硕。博山区承接召开了全国扶贫改革试验区现场会、全省整村推进项目管理培训班、全市资产收益扶贫业务培训班,省内外23个市(区县)459人次前来考察学习,2015年全国扶贫改革试验区工作现场会在博山召开,在2016年第二届全国乡村旅游与旅游扶贫推进大会上,博山区作为全国唯一一个区县,作了《创新“四种模式” 推进旅游扶贫》的典型发言。周村区按照国家老工业区搬迁改造试点的定位和基本要求,围绕工业企业搬迁改造、新产业培育、社会事业发展等7个领域,对上争取了总投资6.5亿元的7个惠民项目。据统计,全市3次第三方评估累计向社会各界发放调查问卷5176份,对参加评估的改革试点工作非常满意的4937份,占比95.4%,评估得分均达到98分以上。
试点经验可复制可推广。近年来,我市探索开展的10余项基层创新改革经验上升为国家和省试点,在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提升群众改革获得感等方面取得的改革试点成果,为全省乃至全国提供了有益借鉴。我市以制度化推进红白理事会全覆盖、大力推进移风易俗的做法,被中宣部确定为全国12个乡村文明建设典型之一。淄川区探索“审计机关直审村官”模式,在全国率先将审计对象延伸到村居干部;2014年,时任国家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同志来山东调研时,专门听取了“村官直审”工作汇报,中纪委、中组部、国家审计署在制度修订时将有关做法吸收采纳。“刑责治污”模式被全国人大、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在修订法律和司法解释中采纳,并被作为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先行先试典型经验上报。临淄区创新开展党性教育体检的做法,被中央办公厅在《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中采纳。
找准试点突破口
改革之花遍地开
全市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全局和中心工作,从经济发展的重点、社会关注的焦点、群众反映的难点入手,找准改革试点的突破口,大胆探索创新、积极主动作为,一些重要领域改革试点成效明显、富有特色。
狠抓经济体制领域改革试点,为全市经济持续稳定增长提供新动能
目前,我市已承担国家老工业城市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国家科技服务业试点、山东半岛自主创新示范区等经济领域国家、省级改革试点126项,各项试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为全市经济发展赢得了机遇。
围绕国家级老工业城市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我市围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主线,铸优高端高质的“链子”,定准产业布局的“盘子”,搭好科技创新的“台子”,把严生态环保的“尺子”,突破体制机制的“卡子”,有关做法得到国家发改委及有关部门的高度认可。我市被列入国家级物流标准化试点后,学习考察天津、唐山、芜湖等地的经验做法,立足淄博区位、现代农业等基础优势,积极培育了全面推进、互联互通、循环共用“三种模式”,截至目前,15家试点企业、19个试点项目实现总投资4.48亿元。
高新区扎实推进国家科技服务业区域试点和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区建设,全市给予相关工程转化项目、企业、科研机构近2500万元扶持资金;围绕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开展工作,2016年共完成专利申请2307件。淄川区围绕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以信息化为引领,创新建立信息化平台,针对不同类型的村居,采取不同的股改模式和股改重点;在2015年资源枯竭城市转型绩效考核中,该区取得全国第三名(区县第一名)的优异成绩,顺利进入第二轮政策扶持范围,目前已实际获批中央拨付补助资金14.5亿元。桓台县按照“多级联动、部门协同、专业支撑、协商规划”的运作模式开展“多规合一”试点工作,编制形成了《桓台县国土空间综合规划(2014—2030年)》,为引领和推动全国层面开展空间编制工作提供了深度探索和重要参考。
2016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实现4412亿元,同比增长7.7%,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达到345.4亿元,同比增长9.2%;在中科院评价的全国城市综合竞争力排名中列第34位。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完成3099.8亿元,同比增长13.4%。其中,市重大项目300个,总投资2516亿元。2017年确定重大项目330个,总投资达到2968亿元。全市三产比例由上年的3.5:54.0:42.5调整为3.4:52.5:44.1;新动能快速增长,26条高新技术产业创新链加快向中高端延伸,全市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达到33.1%;装备工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比重达到21.7%,同比提高2个百分点。
狠抓生态文明领域改革试点,构建资源节约利用、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
淄博市承担了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省级重点生态功能区等生态文明领域国家级、省级改革试点。围绕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把转方式调结构作为生态淄博建设的关键,把优化空间布局作为生态淄博建设的重要途径,把节能减排降碳作为生态淄博建设的核心抓手,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生态淄博建设的根本举措,把体制机制创新作为生态淄博建设的突破路径,不断加快推进环保公安联动、生态补偿、生态红线保护等生态文明机制创新,有关做法得到国家有关部委的高度评价,被列入山东省“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纲要,国家和省发改委在安排项目资金时特别给予倾斜支持。
我市建立促进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制度体系,制定了全省第一部市级节能地方性法规《淄博市节约能源条例》,编制完成了《淄博市生态红线划定方案》《山东淄博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规划(2014—2020)》《关于实施燃煤总量控制加强燃煤削减工作的意见》等。沂源县自列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以来,立足保障区域生态安全的基本功能定位,积极探索内涵发展、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路子,实现了经济社会和生态建设全面协调发展。
2016年,全市万元GDP能耗同比下降9.94%,规上工业能耗同比下降5.23%,燃煤量同比下降4.76%;空气优良天数和“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数分别达到183天、225天,分别比2014年增加63天、90天;PM10、PM2.5、SO2、NO2平均浓度比2014年分别下降18.3%、22.9%、50.4%、16.9%,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优良天数、PM10等指标改善率均居全省第一,获得省大气生态补偿资金2604万元,列全省第2位;主要河流断面COD和氨氮平均浓度比2014年分别改善16.67%和50.35%。我市被国家环保部、财政部推选为全国2016年度环境治理项目推进快、大气和水环境质量改善成效明显的4个市之一。
狠抓社会民生、民主司法、党建纪检等领域改革试点,群众满意度更高、获得感更强
我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聚焦淄博组群式城市群众享受公共服务不够便捷的天然短板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开展先行先试,扎实推进一系列贴近群众、服务民生的改革试点工作,努力提高群众生活质量。
2016年以来,全市分别承接召开了全国人社系统创业担保贷款工作会议、“足球文化寻根之旅”活动启动暨“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实践教育基地”授牌仪式、全国社会保障卡综合应用等社会民生领域国家级改革试点会议33次。
2017年,我市被公布为第一批第二次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市后,全市征集各类展演、文化旅游、研讨会等消费季活动97项,临淄区先行试验开展“你读书我买单全年任性阅读”、世界读书日进校园发放绿书签等文化惠民消费活动10余次,活动中市民累计消费8万余元。
围绕推进市县党代会代表任期制试点工作,张店区积极推进了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党代表联络工作机构建设,区第十二次党代会期间共收到党代表提案69件,全区各级党代表工作机构累计接待党员群众2300余人次,记录意见建议270余条。
淄川区围绕承担的全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任务工作经验,在全国基层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与办案组织完善专题研讨会上作了典型发言;承担全国结合新型城镇化开展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试点任务,2017年以来该区已累计培训农民工2354人。
周村区大街博物馆群、李家疃古村落作为首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集中成片传统村落整体保护利用项目,已争取上级扶持资金1718万元。
临淄区依托“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示范试点区”,大力开展标准化平台建设,区服务中心实现“一站式”办结服务,打造了智慧人社“四通一平台”,构建了全区人社公共基础信息数据库系统,将97项区级业务下沉到镇办;作为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试点区,举办了首届“世界足球文化高峰论坛”,正式签署了《中英世界足球文化高峰论坛协议》。
高青县构建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大救助格局”,在全国“救急难”综合试点工作培训班上作了交流发言;加强村居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探索开展的“六大模块”审计办法获国家审计署肯定推广,全市累计增加村居审计全额事业编制89名,成为全市基层党建和村居治理的创新举措。
市及区县纪委开展查办腐败案件“一为主两报告”试点,取得良好效果。2016年,我市连续两年创建为全国社会治安治理优秀市,全市群众来访起数、人数同比分别下降29.2%、41.2%;刑事案件、可防性案件同比分别下降16.5%、35.1%。在2016年全省群众满意度测评中,我市成绩比2014年提升7个位次。
披荆斩棘向前冲
动能转换当先锋
“回顾全市改革试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在具体工作中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与中央和省委要求、与人民群众期盼还有不小差距。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委部署,紧紧围绕‘新旧动能转换走在全省前列’奋斗目标,坚定不移推进全面深化改革试点工作,为面上改革探出新路、做好示范。”市委常委、秘书长、改革办主任尚龙江表示。
加大对中央和省委改革试点部署的争取力度。从改革全局的高度正确对待试点,充分认识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地位和重要作用,全面准确掌握中央和省改革试点新部署、新动向,第一时间学习领会精神实质,第一时间传达宣传政策措施,第一时间结合淄博实际研究制定相应工作方案和配套文件,激励全市各级各部门积极主动与国家部委和省直部门对接,努力争取中央和省在试点布局、政策、资金和项目上的支持,确保我市改革试点工作争取到位、部署到位、开展到位、实施到位。
以强有力的督查促试点落地见效。继续健全完善改革争取台账、工作推进台账建设,提高改革试点推进力、执行力。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依托自主研发的“互联网+改革”在线管理服务平台,实行试点工作全链条信息化推进,确保对改革试点工作督到实处、查出效率、考得准确、核出实效。强化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履行和部门间的配合联动、分工合作,针对试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与上级党委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汇报沟通。持续开展“回头看”,做到挂图作战、对账销号,追责问效、奖惩并举,确保各项改革试点任务按时按质完成。
鼓励引导基层积极探索创新、先行先试。紧密围绕中央和省委工作大局,紧扣推动我市新旧动能转换走在全省前列和老工业城市转型升级面临的体制机制障碍等问题,坚持“顶层设计”与“探索创新”相结合、“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相统一,突出“规定动作”做到位、“自选动作”有特色,鼓励引导各级按照“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四个有利于’的改革标准以及突出重点、问题导向、信息化引领”五项原则,从实际出发,积极开展探索创新。对基层在推进改革过程中探索创造的相对成熟的改革经验做法,及时向上级汇报,积极争取上级把基层创新改革成果列入试点,在更大范围推广推介。
充分发挥试点成果的示范引领作用。调动全市各级各部门谋划推进改革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及时总结推广改革试点形成的好经验、好办法,打造一批具有淄博特色、产生示范带动的改革品牌,形成更多在全省全国有示范、突破和带动作用的改革成果,催生一批在全国、全省叫得响的试点经验,营造出不甘落后、竞相改革的良好氛围,努力为全省乃至全国相关领域改革提供经验借鉴和工作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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