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市级行政权力事项再“瘦身”

文章来源:淄博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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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5-20 12:04:58

本报记者 王黎明

通讯员 李晓艺 报道

本报讯 记者从市编办获悉,我市近日完成2017年第一批承接落实、调整规范行政权力事项工作,共对应上级取消行政权力事项45项,合并行政权力事项1项,承接省政府下放行政权力事项74项。同时,主动取消行政权力事项2项,下放行政权力事项5项。本次调整后,市级共保留行政权力事项3539项。

今年以来,市编办积极推进落实“一个定位、三个着力”总体思路、“四位一体、组群统筹、全域融合”城市工作思路、“建设现代化组群式大城市”奋斗目标和“十个新突破”工作重点,通过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审批标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举措,精简规范行政权力事项,打通改革“最后一公里”。为抓好上级取消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的承接落实工作,市编办印发《关于做好国务院、省政府削减行政权力事项衔接落实工作的通知》,逐项明确承接部门、法律依据、办理时限等,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各部门、单位提报的材料进行审核,逐项研究确定审核意见,将适合基层办理事项予以下放,最大限度向区县放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