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晚十一点多钟,安徽省宁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河沥溪中队门口有人在大喊大叫,称自己饮酒,要求中队民警对他进行处理。男子自称姓鲁,于是,交警把驾驶员鲁某及随车的人员带回中队进行询问。
交警:“在家里喝的酒啊?”
嫌疑人鲁某:“对。”
交警:“跟谁一起喝的酒?”
嫌疑人鲁某:“自己一个人喝的。”
交警:“自己在家里喝这么多酒,怎么还开车子呢?”
嫌疑人鲁某:“我要自首。
交警调取监控视频发现,鲁某确实是开车来交警队的。随后,交警用呼吸式酒精测试仪对鲁某进行测试,确认鲁某有饮酒嫌疑。然而面对交警的询问,鲁某竟坦然自若地说:“我什么时候能负刑事责任?如果能早一点负刑事责任,我早一点回来。”
经过调查,因生活琐事妻子经常与鲁某发生争吵。当晚吵过架之后,鲁某心情很郁闷,于是借酒消愁,并匪夷所思地想到酒驾可以拘留。为了躲避家庭的烦恼,于是鲁某驾车开到交警队要求交警对他进行处理。
交警对其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随后将其带至市医院进行抽血检验。经相关机构检测鉴定结果为,嫌疑人鲁某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了123毫升,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辆,涉嫌危险驾驶罪。
目前,鲁某已被立案侦查,下一步将移交检查机关审查起诉。
对此,交警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员,在上路行驶时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不要因家庭琐事心情不好,做出一些糊涂事情以身试法,这既是对自己生命安全不负责任,同时也是对他人生命财产安全不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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