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逮到二级保护动物猴面鹰 当怪鸟四处炫耀

文章来源: 长江网-武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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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5-29 09:41:47

本报讯(记者万勤 通讯员李雨生)脸部长似“猴脸”,身子却是鸟类,鹰身鹰爪,叫声如婴儿啼,怪鸟因意外受伤而被村民捉到,因无法识别而到处炫耀。在开展“万名警察进社区”活动中,民警巧遇村民手持“怪鸟”,立即上前制止并进行法制宣传,从村民手中“救下”受伤怪鸟,急施救使其免遭进一步伤害,并紧急联系湖北省野生动物救护中心负责人,助受伤怪鸟安全“回家”。

昨日,省野生动物保护专家辨认,此怪鸟为“猴面鹰”,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5月28日下午2时许,按照“万名警察进社区”工作安排,东新分局豹澥派出所民警张国强准备进入豹澥新力社区开展走访调查工作,经过三眼桥附近时,发现有一群人在围观,议论嘈杂声阵阵。民警张国强立即停车,拨开人群一看究竟:原来是村民鲍某手持一只“怪鸟”,正向围观村民炫耀。

民警定睛一看,这只鸟的确很怪:它面部扁平,长满绒毛的脸呈心脏形,远看似“猴脸”,身子却是鸟类,鹰身鹰爪。经询问得知,吃完中午饭,鲍某正准备去其菜地料理一下菜苗,突然他听到菜地一角传来如婴儿凄厉叫声,不时还传来“扑通扑通”的怪声。吓了一大跳的鲍某循声望去,只见菜地一偏僻角落处有一只他从来没见过的“怪鸟”,也许是受伤,缩成一团在簌簌发抖,见生人靠近,怪鸟挣扎着欲向外跑。鲍某见状一阵急跑,将受伤“怪鸟”捉住。

为了一展稀奇,鲍某将手中“怪鸟”拿至社区边,向村民到处炫耀。

看到鲍某手中的“怪鸟”,围观群众啧啧称奇,有人欲高价收购,也有人劝鲍某杀鸟尝鲜,大家围着怪鸟议论纷纷。见此情景,民警张国强立即上前,制止了鲍某炫耀行为,找来一个空纸箱子,将怪鸟放至里面,避免其进一步受到伤害。同时他现场对围观群众进行动物保护宣传。

到派出所后,民警张国强发现从村民手中“夺下”的“怪鸟”精神状态不好,而自己也不懂如何养护,为了使“怪鸟”快速及时得到救助,民警辗转与湖北省野生动物救护中心负责人取得联系,并驱车护送至目的地。经鸟类专家现场鉴定,此“怪鸟”为“猴面鹰”,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按近一米长的翅膀来看,这只“猴面鹰”刚进入成熟期。现场兽医对“猴面鹰”进行体检,发现它肠胃有问题。保护中心负责人表示将对“猴面鹰”系统治疗,使其快速恢复身体,早日回到它同伴身边。

据专家进一步介绍:“猴面鹰”又叫“仓鹄”或“猴头鹰”。喜栖山洞、谷仓等地而名。主要捕食老鼠,有时也捉食青蛙、小鸟等。民警呼吁,鸟类是人类的朋友,千万不要因为贪口腹之欲,而对人类朋友痛下杀手。

受伤的“猴面鹰”

记者万勤 通讯员李雨生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