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5月5日电 强奸未遂后,以强拍裸照的方式强迫情人与自己复合。近日,经贵州省遵义市播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处吴开明有期徒刑二年。
吴开明系有妇之夫,杨某系单身。2015年12月初,吴开明与杨某通过某软件相识,后两人发展为情人关系。2016年11月,杨某与罗某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同年12月5日,杨某打电话给吴开明提出分手,遭到吴开明反对。吴开明约杨某到某奶茶吧把事情谈清楚。到奶茶吧后,吴开明将杨某带到包房,欲与其发生性关系,遭到反抗。于是,他对杨某进行殴打,并用手机拍杨某裸照和视频进行威胁。直到杨某答应与其继续保持情人关系后,吴开明才罢休。
法院经审理认为,吴开明行为已构成强奸罪。鉴于吴开明是未遂,案发后有坦白情节,可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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